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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hat

[分享討論] 雞蛋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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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3-10-2014 14:30:16 | 顯示全部樓層
hk小文 發表於 23-10-2014 12:54 PM
如果眞係理性討論,不論立場,無任歡迎,我亦提造過一些同好,要確實一下才貼,但對不起,近來看電 ...

電視嘅狡辯,我亦睇到好多,大家各為其主,為咗爭功「護主」我好理解,但喺呢度嘅我諗大家都係抱住平民心態,以自己嘅眼睇到嘅嘢去認為啱同錯,點解唔可以和平啲?

有師兄話今次係大是大非,我反而覺得係好灰色,你話學生爭取啲明知爭取唔到嘅人而擾民又得,話佢地憑良心唔退縮又得,各有立場,係有心想多啲人支持自己嘅,咪講多啲自己嘅理念囉,鬧人侮辱人有乜意思,如果佢真係收咗錢,唔通因為你一句叫佢共狗就唔收?

而家係我地要團結嘅時候,和平啲啦,香港人,大家企咗出嚟,公道自在人心,結果係點,都足以值得自豪㗎喇。
 樓主| 發表於 23-10-2014 14:36:1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23-10-2014 02:50 PM 編輯
hk小文 發表於 23-10-2014 12:54 PM
如果眞係理性討論,不論立場,無任歡迎,我亦提造過一些同好,要確實一下才貼,但對不起,近來看電 ...

我同你一樣最近電視已看得太多狡辯,所以而家看見一些低層次的狡辯, 我反而睇得好開。

民主就係要尊重不同的聲音, 言論自由就係就無論幾低層次的狡辯都唔可以滅聲,所以我睇得好開。  


班支持佔中嘅口口聲聲幫香港人爭民主,但一唔啱聽就滅人聲, 用最獨裁嘅方法去爭取民主, 口口聲聲代表香港人,有無問過全香港市民? 佢地有無過反對嘅人嘅聲音?

FROM頭條/東方廣告




 樓主| 發表於 23-10-2014 14:42:08 | 顯示全部樓層
leo0079 發表於 23-10-2014 01:19 PM
講到底都係人素質問題,動不動就指罵他人,好似自己站係道德高地一樣,其實只係市井之徒。

唔緊要, 我相信各TD師兄嘅分析能力,係理性討論定係市井之徒會有自己判斷, 謝, 其實我早排都問過個幾位人兄不如唔好喺TD講政治, 但無一任何一人理我:(

點評

我贊成 WHAT 你自己唔好喺TD講政治, 免得自取其辱.  發表於 24-11-2014 04:50 PM
答翻我問題啦,中大美國中心同封電郵係邊來架?你驗證左無理由唔知架?  發表於 23-10-2014 03:01 PM
發表於 23-10-2014 14:48:38 | 顯示全部樓層
what 發表於 23-10-2014 02:36 PM
我同你一樣最近電視已看得太多狡辯,所以而家看見一些低層次的狡辯, 我反而睇得好開。

民主就係要尊重 ...

唔係嘛,我加左問號啦, D 層次當堂出晒黎,立體左幾多,都是老兄你令小弟眼界大開。
發表於 23-10-2014 15:01:2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hiufon 於 23-10-2014 03:10 PM 編輯
what 發表於 23-10-2014 02:36 PM
我同你一樣最近電視已看得太多狡辯,所以而家看見一些低層次的狡辯, 我反而睇得好開。

民主就係要尊重 ...

講真,雖然我支持學生,但我從來唔覺得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錯,俾你係一間公司大老闆,點會搵個同自己對著幹嘅人嚟管理其中一間分公司?

依家支持嘅,完全係一份感性,感動於佢地願意企出嚟,但都係果句,熱血唔一定係大晒,乜都唔駛理,有正義感嘅人,做嘅事亦唔一定係啱。理性上佢地做嘅嘢的確係犯咗法,受制裁係好應該,周永康都話大家預咗食子彈,咁就請唔好俾警察打就話人黑警,因為講到明預咗。預咗會拉都犯法,冇理由真係拉你時話個警察選擇性執法。
dark knight點解會係經典?因為佢話你聽,周街都係batman,社會只會大亂。

至於話滅聲果啲,電視日日播,直播又有重播又有,開夠三條聲道任你聽,都唔知幾時俾人滅過聲,如果你話作假,我都可以話你喺度作假。


發表於 23-10-2014 20:09: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3-10-2014 08:19 PM 編輯

https://www.facebook.com/nonstandardcivilservant


公務員撐雨傘


LIKE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TD師兄嘅有分析能力,所以有能者來踢爆你!


發表於 23-10-2014 20:38:09 | 顯示全部樓層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03:01 PM
講真,雖然我支持學生,但我從來唔覺得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錯,俾你係一間公司大老闆,點會搵個同自己對著 ...

就算硬要把公司同政權混為一谈的話 人民也不是政府的下屬  相反  政府才是人民的下屬
正是還有這種把人民視為權貴盈利工具的思想 實現真普選就更是刻不容緩吧
發表於 23-10-2014 21:05:59 | 顯示全部樓層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03:01 PM
講真,雖然我支持學生,但我從來唔覺得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錯,俾你係一間公司大老闆,點會搵個同自己對著 ...

受制裁跟被警察濫用暴力對待是兩回事  請別混為一談
預咗會拉跟警察選擇性執法亦是兩回事  預左會拉不等於警察可以選擇性執法  亦不等於不可指責警察選擇性執法  請別混為一談
有人話預咗食子彈  亦不等於理所當然俾警察打  警察面對歹徒時都預左有機會食彈的  咁係咪就無人可以鬧歹徒?  請別混為一談
發表於 23-10-2014 22:13: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k小文 於 23-10-2014 10:18 PM 編輯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03:01 PM
講真,雖然我支持學生,但我從來唔覺得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錯,俾你係一間公司大老闆,點會搵個同自己對著 ...

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無問題,個問題係個前設 set 成點,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候選人只要得到當中601人的支持便可以當選,整個過程和香港的民意沒有必然關係。它的代表性是極不平均的。舉個例,委員會當中有30人是教育界的代表,由中小學的教職員選出,而登記在教育界的選民共有81831人。委員會當中又有60人是漁農界的代表,香港是一個現代城市,漁農業只佔人口和經濟產量很少的部分,現在只有4千多人的工作是和漁農業相關的,但漁農界的代表卻竟然比教育界多一倍。更大問題的是這4千多名漁農業工作者其實是沒有資格投票選出那60個代表的,只有政府認可的158個「投票人」才有資格。為什麼選舉委員會的代表組成要這樣分配,誰才有資格成為「投票人」,基本上都是上屆政府說了算,這點就足以決定這個委員會的組成不可能是公平的。


至於受制裁,幾位學生代表亦一早明言,事後會去自首,相信亦不會走數,因這些公民抗命運動,重頭戲不是在佔領期間,是在完後在法庭上才見真章!
發表於 24-10-2014 00:51:21 | 顯示全部樓層
leo0079 發表於 23-10-2014 01:19 PM
講到底都係人素質問題,動不動就指罵他人,好似自己站係道德高地一樣,其實只係市井之徒。

係啦  呢D人真係衰  係呢  想請教一下師兄  究竟要身處乜野高度  先至可以罵人係市井之徒呢?
發表於 24-10-2014 01:00:30 | 顯示全部樓層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02:08 AM
我睇佢貼嘅都有作者人名同標題,唔會係佢自己寫啩?咁其他師兄狂貼果果新聞,唔通大家又肯定 ...

那個記者喺那個情況說出一句「唔好再當警察係朋友」  即使真係如你所說係:「唔通又好有理性嘅說話咩?」  又有乜問題呢?
發表於 25-10-2014 00:44:4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6-10-2014 10:41 AM 編輯

獅子山精神.....!
我要真普選..!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568083239991447


發表於 25-10-2014 13:31:0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非常贊同呢個見解, 十個整路障的, 根本冇一個係甘願承擔法律後果, 和原本的佔中理念完全不同, 唔係邊駛又要威又要戴頭盔?
周圍都冇防暴警察, 又冇胡椒噴霧, 如果唔係為左唔畀人點相, 駛乜又口罩又眼罩.

https://hk.news.yahoo.com/違禁令抗清場-大狀促頒拘捕令-215622532.html

違禁令抗清場 大狀促頒拘捕令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高等法院昨開庭處理針對旺角佔領區,以及金鐘中信大廈外的延續臨時禁制令申請,四名參與佔領的市民自願成為被告,將出庭反對禁制令。代表中信大廈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臨時禁制令自周一生效以來,佔領人士均拒絕遵從,要求法庭命令執達吏清場,只要佔領者反抗,即屬刑事罪行,警方可拘捕他們。若法庭拒絕以上建議,會直接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讓警方拘捕阻礙清場人士。

  四名成功申請成為被告人士,分別是由資深大律師Charles Manzoni代表的女被告黃菀靖、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的吳定邦(三十八歲)、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的霍偉邦(三十四歲)及沒律師代表陳永霖。黃將反對金鐘禁制令,其餘三人反對旺角禁制令。

  代表中信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現時佔領人士拒絕遵守禁制令,破壞法治,需有執達吏介入清場,否則會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拘捕阻止清場者。余庭外補充申請拘捕令只是一個選擇,方法是由原告公司向法庭呈交疑似違反禁制令人士的個人資料,再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讓警方執法。

  余庭上陳詞時重提原先草擬的臨時禁制令內容,列明佔領者不得阻礙警方清場。惟上次主理本案的法官潘兆初不接納此條款,指聆訊是私人性質,不應牽涉警方。余今次希望法官區慶祥能重新考慮此條款,更特意邀請律政司派出代表警方的大律師鮑進龍昨出庭,鮑將於下周一陳詞表達警方立場,庭外被問到警方對余提出拘捕令的意見時,他不評論。

  余陳詞指現時佔領運動根本非公民抗命,佔領人士不但戴口罩及眼罩,令人難以識別身分兼防止被捕,更有人於facebook教佔領者如何避免因違反臨時禁制令被捕。他指公民抗命原意是示威者甘願承擔法律後果,惟佔領者現拒絕被捕,認為他們濫用公民抗命此崇高理念。

  他稱有反對臨時禁制令人士認為禁制令妨礙示威自由,但他反駁指佔領者封閉中信緊急出入口,構成障礙,威脅大廈使用者安全,運動本身帶來的影響根本毋庸置疑。

  余指根據案例,公民抗命的示威者應是理性及尊重其他市民,但現時佔領運動卻彷彿「將整個社會拖落水」。余點名指議員梁國雄及何俊仁,早前公然向示威者稱昨才展開聆訊,故原告不應清場,余對此感沮喪,因為法律並非這樣。

  代表佔領人士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散庭前申請暫緩禁制令,稱旺角早前發生暴力事件,怕再有佔領地區被「私人清場」。法官區慶祥拒絕申請,下令暫時延續臨時禁制令,案件下周一再續。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二○九四、二○八六、二一○四——二○一四。


發表於 25-10-2014 21:24:3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5-10-2014 10:01 PM 編輯


「將整個社會拖落水」是689梁振英!!
發表於 25-10-2014 21:59: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5-10-2014 10:19 PM 編輯

redfish   我沒有老作!!



殺人非禮藍絲帶 打交劫舍警挽鞋  警 挽 鞋


藍絲帶尖嘴集會打記者 TVB也遭殃

三個反佔領團體,撐警大聯盟、正義聯盟和藍絲帶聯盟晚上於尖沙咀鐘樓外集會,一名佩帶記者證的香港電台女記者到場採訪時,被反佔領人士質疑身份,圍堵起哄。數名反佔領人士拉扯記者倒地,更踢中其腰部及腳部,又試圖搶奪記者證及背包,記者的耳筒亦損毀。港台發言人對此表示憤怒。

女記者其後在外國記者協助下,到文化中心內暫避,並發現背部有瘀傷,警員接報到場處理,記者之後到醫院驗傷。現場消息指,另外一名無綫男記者亦被人打傷,其後在警員護送下離開。

晚會中正義聯盟召集人李偲嫣站台發言,在場數百人又燃點燭光,表示祝福香港。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 ... tant&issue=20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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