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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0-2015 0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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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im702 於 13-10-2015 12:32 AM 編輯
{:1_211:}感謝師兄們提點小弟及支持,作為消費者實在沒法接受苦等10個月付出3000蚊得來次貨,仲要惡劣態度逼客硬食,如不據理力爭我跟家人氣難下,我也坦誠相告3A CS本人以準備資金及時間從法律途徑追究,
師兄提供的電台LINK小弟已用心聽完及消化,其中主持人及3A老闆在電台都表示[現在的不只是玩具形容,應該叫收藏品]所以小弟都相信3A方面都不主張給客人次貨品,所以3A CS也指是他親口ORDER 師父要CHECK清楚才入盒包裝~
也有可能今次是如師兄所說今次是個別CASE才落力FOLLOW,相信時間可以證明日後他們會不會犯相同的錯誤,不過跟海關部門查詢後,不論貨品是生活用品 玩具 或電器,也是零售業,消費者也是受到相同的商品條例保障及監管,政府也肯新增法例及權力保障消費者,大家何不好好運用,小弟不希望香港人作為消費者買心愛的玩具換來像以前去先達黑店買手機的感覺,所以大家日後如發現其他師兄遇到不愉快經歷投訴無門,請大家幫忙提供資料互相提點~~也歡迎把小弟今次的事件及文章分享出去,謝謝
有興趣的師兄也可以點進去收聽
http://www.staradio.com.hk/programs/toys-se2-ep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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