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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七國咁亂

[新聞] 金蛋香港大開金庫,恭喜各位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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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2-2013 17:26:37 | 顯示全部樓層
就係「社會組織協會」、「終審大法官」呢類香港超人,帶嚟呢個好消息……

有請社協主席 ...
七國咁亂 發表於 17-12-2013 06:58 PM
正PK, 法官亂判, 人治
發表於 18-12-2013 17:32:2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18-12-2013 07:59 PM 編輯

全民申領綜援{:1_206:}
金翅仆 街鳥
發表於 19-12-2013 17:06:54 | 顯示全部樓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53:

團體申請法援推翻配公屋須居港7年規定 E-mail 此主題給朋友
[隱藏]

有居港未滿7年的新移民,計劃申請司法覆核,推翻房署要求住滿7年才獲編配公屋的規定。 協助新來港人士的基本法35條關注組召集人符偉樂認為,7年居港規定違反基本法36條,賦予市民有權依法享有政府提供的福利服務,包括房屋。 他又認為,回歸後中國戶籍的遷移,不算是移民,當局有關限制,亦違反人權法的精神,關注組今日就有關司法覆核申請法援。
 樓主| 發表於 19-12-2013 19:14:5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8# yugi

全力支持,造福同胞,用港人錢,打港官司,合情合理,合法合憲…丟佢路姆西,加入調理農務蘭花系…{:2_276:}
發表於 21-12-2013 22:11:2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水水的基地 於 21-12-2013 10:21 PM 編輯

小文大大,同意你見解。

我們相信法律,但每個人心中的公義嗰把尺個個唔同嘅。
算吧!每樣制度都有缺憾,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男神,毛姨,都唔係衰人咖。
發表於 21-12-2013 23:46:07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2-12-2013 19:35:05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了今集<頭條新聞>,我有一鼓衝動想叫兩位主持「收皮」、<頭條新聞>「執柒左佢啦」、將軍澳新大樓最後「爛尾」。我決定向通訊局投訴該集節目內容偏頗。~ #kill# #kill# #kill#

我將吳志森(森)和曾志豪(豪)二人在節目中就「新移民申領綜援」和「港視辦流動電視」的對話,一一記錄如下:

1. 新移民申領綜援
豪:「糟了!糟了!以後中門大開了!十三億人即將湧港吃盡我們的財富。」
森:「十三億人?難道馬雲和在廣東道買名牌的人也會來港申請綜援?」
豪:「你不明白!那些新移民來港後沒有貢獻,又沒有交稅,伸手就要我們的福利,真的是...蝗蟲。」
森:「綜援不是幫助有需要的人嗎?原來要視乎貢獻?不如以後申請綜援時加多一項要求,列明對香港的貢獻,有否交稅七年。」
豪:「其實我並非歧視新移民,我一向很支持家庭團圓(聚),但為何你們不試試北上團聚?香港生活指數很高,你們無法養自己,要依靠政府救助,何必如此?」
森:「真有道理!若香港人埋怨沒錢買房子、交租,為何不遷往汕尾以南?那兒是大海,很便宜。」
豪:「我們是香港永久居民,已經居住七年以上。」
森:「我早晚也會居住了七年。」
豪:「即使你已居住七年,你也是一名居住了七年的新移民。」


在片段中,兩位主持沒有將大陸人「透過大陸簽發單程証」這個制度來港定居,視為「移民」的一種,申領綜援限制則是這個「移民制度」的一部份。或者他們眼中「一國兩制」根本是垃圾,中港一早已融合,那倒不如政府取消邊境關口吧。

現時香港政府是無權參與審批每天150個單程證,也不敢向中央提出調整單程證名額,絕對是配合香港人口「無上限」的長遠人口政策吧。但我相信即使已住滿或快住滿7年的新移民大概認同住滿一年便可以申請綜援或其他社會福利是不合理,原因不是黃子華的「魚蛋論」,而是意識到香港是人口真的不能「無上限」。

再者,香港人已經有好幾代人在香港生活,主持吳志森竟然說香港人你埋怨沒錢買樓交租,為何不搬到汕尾以南呀?他的說法跟「五毛」說「你對香港這麼不滿,你快點移民,快點走吧」,大致相同。


2. 港視辦流動電視
森:「感謝黨!感謝中央!感謝中移動!我們終於有第五家免費電視了。」
豪:「你別亂說!維基解密自稱沒有接觸過中央官員,這純粹是商業決定。王維基沒變『紅』維基。」
森:「對,他自稱年初已接觸中移動商討,真有先見之明,失去免費電視牌照時,卻沒提及流動電視的後著,嘴巴真密。」
豪:「收購國企中移動附屬公司,中央有否插手干預?這件事實在是不言而論,你很清楚吧。」
森:「香港人最怕中央干預,但該出手時,又想中央出手。所以說,FreeTV...世上哪有免費午餐,必須付出代價。」
豪:「維基解密的問題已有答案了!維基解密的問題已有答案了。法律大、政策大,還是特首大?」
森:「當然是中...移動更大!」


魔童於今年11月已經說過即使有計劃B、C、D都是不成熟,早早說了出來有機會被人搞破壞,這是營商所考慮。當天港視有免費電視牌照,便不會為著取得香港無線電頻譜而淪落到買下中移動子公司。魔童竟然用1.5億買回當初自己覺得不值錢的流動電視頻譜,這個計劃B不見得明智,甚至可能是「雞助」!
發表於 22-12-2013 20:02:31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3-12-2013 17:21:32 | 顯示全部樓層

綜援設居港期限被判違憲後,激起社會重重風波及爭論,今日城市論壇亦有就此作出討論,不過身為政府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成員的羅致光,以及一眾支持中港融合的「左膠」,不但發言盲撐新移民無審批,甚至引用錯誤資料誤導市民。

因為社協曾幫助新移民司法覆核綜援申請資格,成員蔡耀昌自然成為追討對象。蔡耀昌無視新移民年紀老化,2012年平均年紀為36歲的事實,仍聲稱單程證有助家庭團聚、補充人口老化,因此不同意檢討單程證制度。

自由黨的李梓敬,以英美為例,指其實外國不會因家庭團聚為由,豁免對新移民的審批,蔡耀昌即時變臉,插嘴反指李梓敬「完全跟事實混淆」,需要主持在場調停。

其後人口政策關注組成員譚凱邦,亦指市民不滿判決,因為單程證完全由中共政府決定,香港無權審批。他認為社區組織協會,為新移民爭取福利「去到太過份&#22021;地步」,令市民對新移民&#22021;負面標籤更加嚴重,「為&#21655;一棵樹輸&#21655;整個森林」。蔡耀昌為此辯稱,社區組織協會不只幫助新移民,籠屋、板間房甚至露宿者等弱勢團體都會關顧。

相比起來,其他的講員為了支持新移民,甚至連這種「補鑊」也欠奉,動用錯誤的資料怪罪港人歧視。羅致光無視已有團體對公屋居港7年的上樓限制提出司法覆核,認為綜援裁決影響範圍窄,甚至認為要求先用福利幫助港人的李梓敬,會「同意越南船民應該拖出公海由佢浸死」、「認為需要恢復死刑」,被李要求即時道歉。

至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聲稱香港的「核心價值」是「關愛社會」、「建立祖國」,又以「自由行對香港貢獻很多」,指香港人不應排外,但根據統計署數字,其實旅遊業佔本地生產總值不足百分之五,但帶來的中港矛盾問題卻無日無之,包括2012年因禁止港人攝影引發的D&G事件。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
發表於 24-12-2013 11:26:3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一早已經放棄對香港未來有任何希望了、內亂。現在就像二三十年前臺灣內鬥,從一個眾人皆知道繁華的小國,變為經濟不好老人化的社會。。。。。。。。。

我們小市民能力有限,阻止不了小眾pk搞衰香港,惟有等待二三十年,這一幫人年老死去,經濟差勁,年青成人無飯開啦,才會有機會再團聚起來搞番好香港。。。。。。。。。

現在。。。。。。。。。。我們好趁好天斬埋落雨柴。
 樓主| 發表於 25-12-2013 12:30:1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25# gazza1211

無錯,我&#21707;係要咁做,但望下佢&#21707;,點解繑埋手仲有棵大樹遮陰,成日話要公平,點解到我度就無&#21655;公平同社會福利……:67:
發表於 25-12-2013 23:02: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水水的基地 於 25-12-2013 11:03 PM 編輯

咪又係魚蛋論!!!!!!我無,你都唔可以有!!
 樓主| 發表於 27-12-2013 18:19:44 | 顯示全部樓層
廢人講廢話,行錯路喇你,堆田區&#21946;將軍澳
發表於 1-1-2014 15:56:09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同條例我唔識
但係問題係佢申請當時都知本身申請未必批 咁唔批比佢係無錯 又點會批番比佢
依家係佢搞亂香港
應該係到正式講好唔使住7年 佢再申請 唔批先講
而且個數大喇喇幾千銀 點會係微不足道
發表於 10-1-2014 20:39:32 | 顯示全部樓層
移民的可以移民,香港已經唔系以前的香港啦: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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