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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新婚港漢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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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5-2011 23:56: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港人聚居的深圳    寶安發生酒店惡保安監生打死港商慘劇,一名新婚才五天兼「壽星仔」港商,前晚在酒店慶祝生日時,疑誤碰女服員卻被指非禮,遭兩惡保安毒打三分鐘慘死;家人悲憤,聯同二百村民抬屍入酒店,當靈堂拜祭大控訴,要為死者討回公道。公安拘捕三名涉案男女,調查港商被打死真相。

  一名港商奉子成婚,上周六才在寶安福永一家五星級酒店擺酒完婚,前晚續在同一酒店慶祝生日,卻因在電梯擠碰小事,疑被酒店保安活生生打死,生辰變死忌;最可憐已懷孕四個月的妻子,新婚變新寡,等待誕生的骨肉卻變遺腹子,永遠見不到爸爸。

  生日變死忌 新娘變新寡

  慘被打死港商文主斌,三十一歲,與妻同是寶安福永鳳凰村村民。他在九四年來港定居,現在該村經營一間工廠,其妻已有四個月身孕。據悉,該村村民多是民族英雄文天祥的後人。

  據文妻的妹夫文建華(三十一歲)表示,上周六,主斌在該酒店的夜總會擺設婚宴,五日後即前晚續在該夜總會擺一圍生日酒,席間其妻與家人先離開。至晚上十時,他們一班兄弟上一樓KTV繼續飲酒唱K消遣。

  文建華稱,約深夜十一時,他因醉酒頭痛先行駕車離開,惟在停車場撞車,遭保安員阻止離場,遂致電向主斌求助。主斌與友人阿羅落樓聲援,在電梯內與一名女服員碰撞,被指非禮,主斌沒有理會,解決撞車問題後乘搭電梯返一樓KTV房間。

  當電梯門打開,只見報稱遭非禮的女服務員指著主斌說:「係佢啦!」一名保安主任與一名保安員即起飛腳,以穿心腿踢倒文主斌,狂踢猛踩毒打三分鐘,主斌被踢至頭腫面青昏迷,阿羅阻止無效,跑返K房求救,親友趕至報警,召救護車將文主斌送院,惜他傷重不治。

  事後公安到場,涉嫌打死人的兩名保安,若無其事坐在梳化上,與涉案女服務員同被捕帶返派出所扣查。

  拉橫額要討回公道

  死者家人趕到醫院,見死者臉上仍有鞋印,大為悲憤,痛斥惡保安竟為小事打死人。昨晨十時,家人聯同二百多名同鄉,領屍後抬到該酒店,將大堂當作靈堂,擺放死者遺體和靈位,覆上紅被和點起紅燭,放置化寶盆拜祭;同時拉起橫額「殺人償命,還死者一個公道」抗議,要求酒店高層交代。

  該酒店保安欲驅趕,但見眾怒難犯,未有阻止,酒店客人只能從側門出入。至下午五時,由於天氣炎熱,雖然死者遺體有冰敷,但親友恐遺體腐爛,唯有將遺體運到殯儀館,待今日再決定是否繼續抬屍設靈堂行動。

  死者家人強調,酒店惡保安無理打死人,不排除有進一步聲討行動,並會向酒店追究到底
發表於 15-5-2011 18:27:45 | 顯示全部樓層
:64:
發表於 16-5-2011 00:05:19 | 顯示全部樓層
:45:
發表於 16-5-2011 16:26:4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都试过比个保安无离头爆我后脑樽啦~~个宝安话我好同隔离台玩窝~吵住人~~但系隔离台都系我地成班人既呢~~~跟住公安离到个保安撑饭盖撑左十几分钟~之后就扮死狗~又话要养七个人~又话两个女仲好细~~叫我当无事~~吾想无份工~~当然~公安离到~我话无事都无用~~我就算系皮外伤都爆晒纲啦~~~间吧无端端无得做两日生意又赔钱~~总之~果D保安系好痴线又无性架啦~:53:
發表於 16-5-2011 22:27:57 | 顯示全部樓層
真係變左大酒店.......:69:
發表於 16-5-2011 22:49:04 | 顯示全部樓層
洒店已賠錢,其家人不再追究.....痴線! 人命嚟架! 不再追究? 點解公安唔介入? 員工打死人但洒店會賠錢? 果老闆傻咗? 多多身家都未夠賠!! 就算保商譽都唔洗咁!! 受害人都有返咁上緊身家但又會接受賠價,條數應該唔細, 相信打人既未必真係洒店保安(可能老闆親戚或官2代),所以有咁多大陸人買香港樓,揸香港身份証但繼續喺大陸做生意既大陸人
發表於 20-5-2011 08:48:54 | 顯示全部樓層
洒店已賠錢,其家人不再追究.....痴線! 人命嚟架! 不再追究? 點解公安唔介入? 員工打死人但洒店會賠錢 ...
rfreeman 發表於 16-5-2011 10:49 PM


在強國內,這是正常不過,什麼事最後都是為一個終極目的~~~:ar:
發表於 21-5-2011 10:58:44 | 顯示全部樓層
今日頭條話酒店願賠1200萬,同死者家屬達成協議,死者家屬不予追究:50:

內地法院會因此停止訴訟:50:
發表於 21-5-2011 10:59: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來在內地殺左人真係可以用錢去解決:45:
發表於 21-5-2011 11:36:47 | 顯示全部樓層
好似要賠過千萬=3=
發表於 21-5-2011 11:40: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小堅 於 21-5-2011 11:41 AM 編輯
原來在內地殺左人真係可以用錢去解決
timyin 發表於 21-5-2011 10:59 AM


熟悉中國法制的中大亞太研究所研究員王友金稱,事件中的酒店及保安員屬合同關係,家人索償很正常,但根據內地法律,雙方不可在法院裁決前私下達成「和解」,因人命關天,事件中的兇手刑事責任不可脫,正常做法是法院量刑之後,家屬才向兇徒及有關方面索償。故今次巨額賠償行為不正常,若透過賠償私了更屬違法。

個員工打死人,個酒店老細都唔駛上身...
個老細係驚個班村民黎搞自己間酒店...
佢先賠錢,老實講,員工你死你事,駛乜幫你賠錢...
發表於 21-5-2011 11:48:11 | 顯示全部樓層
果間酒店既聲譽一定受損:66:
發表於 21-5-2011 12:33:32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有無人留意…當日係個死者出手打女人先?
發表於 21-5-2011 14:07:13 | 顯示全部樓層
佢老婆係訪問中不斷話已解決.....已解決........睇黎呢鑊野佢最happy!:45:
發表於 21-5-2011 16:43:53 | 顯示全部樓層
R.I.P.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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