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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討論] 如何毀滅一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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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8-10-2014 22:50: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陳雲
如何毀滅一隊警察

毀滅一隊警察,不須人民起義,不須槍炮刀劍,只須政府以不義之名,唆使警察陷害忠良,警察就濫權營私,不成為警察,而成為家僕與鬼卒了。

回 歸之後,警察在警局強姦報案少女,脫衣羞辱保育靜坐示威者,在香港電台門口拘捕做完論壇節目的示威少女以及掀褲拍攝其腰部紋身,胡亂控告和平示威者以襲警 罪名。看來,前皇家香港警察的遺風,連帶香港的家業,在曾蔭權手上敗壞得差不多了。新政府不珍惜香港的良風善政,一切終如逝水,無可挽回。

是警察,不是私人衞隊

一 九六七年之前,香港警察包娼庇賭,當街勒詐小民,如有牌爛仔。港人信任警察,來自六七暴動。暴動帶有反殖民地鬥爭的色彩,但後來因本地居民與難民要求治安 與秩序,斥責土共暴徒,支持警察執法,結果反而令大部分香港居民認同港英維持公共秩序的政府功能,將中共視為境外威脅力量,強化港人的恐共情緒,產生本土 居民意識,維護了殖民地統治之合法性。

暴動之後,英女王授予香港警察「皇家」之名,港府大增警力近六成,港督麥理浩厲行廉政,提高警察的入職學歷及訓練品質,令港人放心授權,即使後來有當街無理搜查身份證,這種其他文明地方認為是奇恥大辱之事,港人也覺得理所當然。

然 而,港英即使集權,卻是懂得克制權力的。一九七七年維多利亞公園的保釣示威,威利警司嚴厲清場,亂棍打人,很多示威者頭破血流,但港英並未以襲警罪名控告 示威者。襲警罪名,是對付黑幫挑釁用的,匪徒一旦與警員有身體接觸,不論是否攻擊,警察便可以此罪名控告,法庭也會輕易定罪,藉此震懾惡勢力。

然 而,這是留中不發的鎮山大權。將襲警罪名用來對付和平示威者,是輕賤權力,將游散示威的市民當作暴力黑幫集團成員同等處理。同理,用重案組警力對付示威組 織者,也是輕賤權力。政府是小題大做,侮辱警察(假若警察仍有良心及職業操守的話),當警察是家丁嘍囉、私人衞隊,警察日後在行使刑法權力之際,也會失去 分寸,動輒濫權,成為酷吏。

個人一例。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在赴德國之前在《年青人周報》登了文章,剖析港英政府制定妨礙自由的《公 安條例》,也仗義聲援被捕的「四五行動」成員。爾後,我每年暑假回港,往灣仔青文書屋途中,都會遇到態度特別和善的巡警搜查身份證及書包,令我發不起脾氣 來。最後的一次,我忍不住問﹕「我的樣子像偷渡客麼?」巡警笑說﹕「我只覺得你不像本地人而已。」我笑答﹕「也許我僑居德國太久了。」他說﹕「那你有否德 國護照,為何不留在德國呢?」

「巧暴力」誘捕示威者

於是,我才明白是港英用搜查身份證之特權,借助巡警傳個口信。這是港英對付異議者的政術,雖也濫權,卻比曾蔭權政府在二○○八年將利東街的示威者捉入警署,脫光之後,要示威青年張開陰戶或掀起陰囊搜查毒品,來得文明。

殖民地政府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用強悍武力對付異議分子,用政治及外交方法將之遞解出境,但不會輕易動用刑法罪名,否則法治蒙污,得不償失。

回 歸之後,警隊落在曾蔭權手上,卻不以強悍武力,反而用「巧暴力」(smart violence)的權術,挑釁和平示威者,例如幾個人抬起示威者用手指搓捏其肌膚,使其扭動反抗,或用圍欄封鎖或收緊示威路線的方式,肆意激怒示威者, 使其發生口角或身體推撞而控告以襲警罪名,有時甚至示威者舉起鏡頭拍攝警察,也受到一般毆打的罪名警告。這是以刑法誘捕市民,《孟子》所謂「網民」(張開 法網驅趕人民進入),猶如大陸的「釣魚執法」。警察在此等戰術擺布之下,會滋生詐偽之心,維護正義與法紀的操守,終將蠶食殆盡。市民—特別是面對互聯網資 訊的年青一代,認清警察蠱惑的真相之後,會對警察執法失去信任。

襲警罪名濫用之後,被定罪者會引來社會同情,而示威者稍有異動,都會被控告襲警,反正罪名一樣,為何不真打起來呢?不大白不打,血氣方剛的青年就真的會動武,襲擊警察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稍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都會克制權力,不會輕賤刑法,就是這個道理。

香港法紀無存,警察與市民爾虞我詐,功利一點地說,香港還能讓資本家安居和招引大陸人來購物消費麼?港府如此輕賤刑法,不正是在挖香港的牆腳,破壞香港的繁榮基礎麼?

回 歸之後,年輕人不再尊重警察,近日大量網上留言在辱罵警察,這是四十年來罕見的景象。香港警察從四十年前的頹唐之中,建立信譽,過程維難,年長一代見到今 日的景象,可謂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正義的執法者,當你不斷地接到不符合公義和法理的上級命令,你還敢正視你頭上的警徽麼?你對得住市民的託付麼?再不辭 職的話,你能面對人格腐敗、被正義市民鄙視的下場麼?警察世家出身的曾蔭權閣下,你還能懵懂下去麼?
發表於 31-10-2014 15:27: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31-10-2014 04:19 PM 編輯
waihow 發表於 31-10-2014 02:45 PM
what 兄宜家好明顯政府拎全社會來玩, 如果唔係d 差人點會敢樣選擇性做野
又如果政府高官敢英明神武, 又 ...

what 兄宜家好明顯政府拎全社會來玩, 如果唔係d 差人點會敢樣選擇性做野 <- 佔馬路阻人番工番學明顯政府拎全社會來玩, 示威者又話自首但勸又唔走又阻止警察清番條人民的馬路, 根本佔領犯法警察唔清埸好有問題, 條路唔係剩係你地可以用, 周永康連吳景雋都講唔服民主同馬路有乜關係仲講乜大是大非?
又如果政府高官敢英明神武, 又點解一個政制問題, 攪到宜家一獲粥 <- 高官無話無問題, 但佔中整沉自己隻船迫人就範方法都係有問題
問題就係次次都當民意唔係野, <-最新民意70%反佔中, 示威者有無理過民意叫你地走?
what 兄, 小弟真的不想惡言相向, 因為問題真的是需要解決, 唔係要將社會兩極化, 將令無權的一方打到永不超生 <-法治守法係民主之本, 喜記老闆,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被支持佔中者打到永不超生時有無手下留情?
好似你鍾意玩 LEGO 的STAR WARS, 我就鍾意玩 CITY <-OK
你鍾意玩菜, 我都鍾意玩, 人生出來就個個唔同, 而家是要一個公平, 公正, 公開的制度, 都敢難? <- 點唔公平, 公正, 公開的制度? 世上真可能有完全公平, 公正, 公開制度?
what 兄你有大智慧請指點一下小弟, 另外真的希望你地叫下你d人, 暴力係解決唔到問題, 只會將仇恨加深 <- 暴力唔係只係某&#21874;媒體講只有反佔暴力, 其實佔馬路唔俾清場已係暴力, 仲有之前佔領者辱警片已分享過, 如你堅持佔領者無暴力我無&#22050;好講
快d叫你老細689出來傾掂佢啦, 宅男都可以做特首, 自己人唔笑佢, 出到去,都比人笑到面都黃啦 <- 人無完人, 你地即管笑, 我支持佢因為佢真係有心做又想做好, 而我希望你地10年後唔好後悔今日處處針對CY, 嚴人寬己邊個唔識?
最後你地唔好再攪事啦, 實實際際拎d有用,可行的方法去解決宜家個局面重好啦 <- 自己搞事叫人唔好搞事好好笑, 雙非/雙非眾援問題源頭係公民黨就屈政府, CY停雙非,搞掂823又唔講, 政府東北起樓又唔俾, 樓價GOGOGO對我呢&#21874;業主有乜壞, 但我都覺人唔可以咁自私, 青年人住屋問題要解決, 但點解你地要出&#22175;反反反? 搞死香港人人共窮對你地有乜好處?


P.S. TD呢個版開始有番理性討論係好事, 我信真理愈辯愈明
發表於 31-10-2014 11:28: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31-10-2014 11:54 AM 編輯
waihow 發表於 31-10-2014 11:14 AM
如果警察有公正, 公平執法, 香港人會分得清楚一單還一單,
但是藍絲帶做任何野都當,睇唔到,聽唔到
其他支 ...

要求警察有公正, 公平執法但選擇性守法的佔領人仕, 雖然自守唔等於唔破壞法治, 但一開始講好會自守承擔責任, 請問你地幾時去自守呢? 而家佔中三賊已明顯走數了






佔中行動發起人陳健民在報章撰文指,佔領行動到了最後時刻,會去自首。他希望警方暫時不要再清理障礙物,為政府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的對話創造較好的氣氛。
裝埋now新聞App,隨時隨地睇直播:
iOS: http://bit.ly/ZhRqwZ
Android: http://bit.ly/14cy9M3
Windows Phone:http://bit.ly/winnewsappp


陳健民:佔中到了最後一刻會自首
NEWS.NOW.COM






為理發聲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沒盡謹慎義務 必負法律後果
31/10/2014



佔領活動發生逾月,事態漸失控,雙學和佔中三子有沒有疏忽?

佔領行動持續,關於佔領人士及行動發起人的敏感消息和報道都很多,爭議亦多。最近留意到法律上有個「謹慎義務」(Duty of care)的概念,熟悉法律的佔領行動發起人需要重新審視一下自己的責任。
沒有盡「謹慎義務」是導致「疏忽」的其中一種情況,那是指,當有人估計到對其他人造成影響、滋擾甚至危害時,卻不去處理問題,不去控制事態發展,而導致對其他人造成影響及傷害時,他便要負上法律責任。
英國曾有個煤礦,附近設蓄水池,水池損毀,水浸山腳村落,造成破壞。村民告上法庭,煤礦公司辯稱,指是「天意」,但不被法庭信納。法官認為,既然煤礦公司設個蓄水池在村落附近,就應預計到有潛在危險,它就像隻綁&#30528;的魔鬼,別以為可以永保安全,而公司並沒有盡其謹慎義務,避免水浸為患,故判該公司要負上法律責任。
「佔中」發起人初期強調和平非暴力,但事態發展至今,暴力場面時有出現,他們沒有在情況瀕臨失控時加以制止,反而任之由之,一再縱容,又託詞說是群眾自發,行動發起人無法控制得到,難免會被抨為「推卸責任」——不予以制止、不加以控制是因為他們要的是支持者,那怕那些是不聽號令、漠視法紀的激進分子。
「疏忽」這個概念在現代法律裏仍在發展中,「疏忽」的種類仍未可在現實適用的情況全部列出來。英國司法界權威阿特金勳爵曾發表侵權法上的「鄰居」理論(又稱相關性理論),他說:「你應當採取合理、謹慎(的措施),以避免從事能被合理預見到可能傷害你鄰居的行為或過失。」
他說的「鄰居」是指「與個別人士的行為緊密相連以及直接受該行為影響的人。」在蓄水池水浸山腳村落的故事中,「鄰居」是指村民;在今時佔領行動中,「鄰居」是指受到聲稱「和平非暴力」佔領行動影響的全部人,包括:商戶、職業司機、商販、相關僱員等等。佔領行動發起人沒有制止有關情況發生,就必須負上法律責任。我們建議發起人盡早籌款,以備賠償予受影響人士。
1972年513保釣示威,當年學生口號為「謹守秩序,嚴防破壞」,維持秩序的糾察,會分隔開示威人群與中環希爾頓酒店地舖的玻璃。
當年的學生都知道,以示威手段去表達訴求是神聖的,如被破壞的行為玷污,便會失去其純潔的本質。當年學生有訴求,但卻守法地進行不合法的集會與示威行動,盡力盡其「謹慎義務」。當年不唸法律的學生都懂得,而今天的法律學者卻未見懂得,原因何在?
法庭、大律師公會、警方都已經一再強調霸街阻路違法,影響、滋擾他人,但是佔領人士依然故我,發起人又沒有盡其「謹慎義務」的責任,他們都必會負上法律後果。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發表於 31-10-2014 11:14:09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警察有公正, 公平執法, 香港人會分得清楚一單還一單,
但是藍絲帶做任何野都當,睇唔到,聽唔到
其他支持真普選就好似仇人敢, 動一下就打獲先, 再跟手告佢幾條
有良知的人, 想隻眼開隻眼閉都唔得啦, 因為由特首至前線都做唔到公正, 公平, 公開
市民又點會安心生活呢, 從前香港的成功
就是有一班人制定法律, 一班人執行法律, 一班人監察執行人是否正確執法, 三方制衡得出一個有法治的環境
現在的局面是政府獨斷獨行, 視人民的訴求如無物, 利益輸送, 有錯不認, 官官相護, 用人為親等問題
市民是看在眼內, 記在心中, 小弟年代的人是有錢賺就怎麼民主, 怎麼人管理都不是問題, 只要有健全法治就沒問題
但是由回歸至現在, 各種政策失誤及沒有有能力的管治者出現, 消耗從前所積存的金錢, 法治等資本, 導致今天的局面
最後想各位執法人員都停一停, 想一想自己所做的事是否用同一把呎來衡量, 有否偏袒
因為現況是前線頂罪, 高官坐冷氣吃花生全部決定都不關他們事
無謂一時衝動就將自己的人生變壞, 衝動過後可能無事但良心會好過嗎?

謝各位睇小弟發勞蘇:o
 樓主| 發表於 23-10-2014 21:52:23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 發表於 9-10-2014 12:19:3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9-10-2014 12:23 PM 編輯


是誰在封路!!??


其實,只是佔領了由畢打街到軍器廠街之間個夏&#24932;道,干諾道中,為甚&#40637;警察要封了遮打道,德輔道中,金鐘道,

紅綿道,花園道等幹道?那些地方根本&#27809;有人佔領?政府是不是想做出佔中引致交通堵塞的陰謀?

紅色是佔領笵圍,黃色是不知道為什么封了的路,結果只能走藍色的1.龍和道和2.堅尼地道。

 樓主| 發表於 9-10-2014 05:16:47 | 顯示全部樓層
9月28日,警方向市民投下87枚催淚彈,正式撕裂香港社會,亦撕裂各位上街市民的心,當中包括一班學生,他們身邊的同學,有一班自稱「Big Boyz Club」&#22021;中三學生,&#21946;「928」事件之後,自己成班做&#21655;夾rap歌「催淚彈」,去講返呢件事&#22021;觀感,放上youtube,佢&#21707;網上說明:

「我們是一班愛香港的中三學生。於9月28日的集會中,我們看見警方發放多個催淚彈企圖&#173;驅散和平集會的市民,這件我們感到十分難過。我們也知道城中的學生發起了不少運動爭取&#173;自由、民主和普選。催淚彈一曲記述了我們的感覺,希望能以歌曲鼓勵愛自由和公義的香港&#173;市民和學生。令人流淚的不單是催淚彈本身,也有香港市民使人感動的互助和團結精神。」

而歌曲入面,佢&#21707;加入&#21655;好多28號民眾抗爭&#22021;相片,而幾位男生雖然rap&#22021;技巧幼嫩,但勝在夠晒情感,歌詞如下:

咁大個仔冇諗過有生之年 會係香港見到真正既 催淚彈
呢個彈最大 既威力 就係將香港既歸屬感都全部打散
係鏡頭前見到學生好慘 好多人唔係現場睇電視都忍唔住喊
點解政府唔會聆聽一番 令我諗起中史既領袖會虛心納諫

#街道上路人在慌張走散 為城市(改革)願落力承擔
煙霧在蔓延夜空中飄散 情緒與感觀的災難 

我流過的淚 傷痛一堆 手法決定使我最心碎
眼淚流過也要繼續追 群眾的呼聲 力竭不衰
那流過的淚 迫我隱退 民眾的聲響在我心裡
全城臉頰佈滿了淚水
四面楚歌亦要爭取# 我未累
(催淚彈本來用來保護人民 如今卻令道路鋪滿著灰塵)
(催淚彈令人要再拔足狂奔 究竟點先叫做到和平抗爭)

諗深一層香港人點解唔可以 揀一條自己選擇既 道路
制度發展條路有人會幫我鋪 點解自己既事唔係 由自己做
日日夜夜唯有周圍去投訴 投到幾時先有真正既 出路
民主精神係一齊同撈同煲 一齊討論決定究竟咩野 係最好

repeat #

我流過的淚 傷痛一堆 難行亦要無畏面對
願望冀盼繼續列舉 群眾的呼聲千秋不衰
那流過的淚 迫我隱退 民眾的響聲你要面對
全城臉頰偏滿了淚水
四面楚歌亦要爭取 我未累 你未累 夠催淚



歌曲lin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qbNOdBz6c8
 樓主| 發表於 9-10-2014 04:49:18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 發表於 9-10-2014 04:03: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9-10-2014 04:39 AM 編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 ... PucEHKIAmBbsyE1m88Z
 樓主| 發表於 9-10-2014 01:32:58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9-10-2014 01:26: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9-10-2014 09:23 AM 編輯

轉載:香港警察執勤新守則十條::DD:DD

1.
上班時不能吃飯飲水,或者心臟病發

2.
黃絲帶一舉手就必須放下任何武器,就算被腳踢或身推撞也不能還手
3.
藍黃絲帶有衝突,要馬上發催淚彈,但只可射向藍絲帶的
4.
警車救護車出入必須經黃絲帶審批
5.
&#40644;絲帶打999你要飛車去
藍絲帶打999就坐地鐵去
7.
受傷睇X醫生要睇下醫生願唔願意,同呈報自己從未催淚過
8.
要練好金剛身,因為被鐵枝傘插是見證遮打革命
9.
黑社會戴藍絲帶要拉
10.
黑社會戴&#40644;絲帶就跟番上面第2-5條






拜關公保佑警察死全家........:@
 樓主| 發表於 8-10-2014 23:06:49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 發表於 9-10-2014 22:28:4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9-10-2014 10:39 PM 編輯



水洗都吾清

特首辦承認梁振英沒有就5千萬款項交稅   
  
                                 

澳洲傳媒踢爆特首梁振英宣佈參選特首後,仍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與澳洲公司UGL簽秘密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400萬英磅(約5,000萬港元)報酬,有泛民立法會議員質疑梁振英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有指梁振英曾恐嚇當地記者如刊登將提出控告,他透過特首辦回應,稱澳洲Fairfax Media group記者以電郵提問時,以正受審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受賄案相提並論,由於指控非常嚴重,必須嚴肅看待,故將該電郵交給律師處理。

梁振英在上任特首後才收取有關約5,000萬港元款項,而協議從未對外申報。特首辦指出,梁振英與UGL的協議訂明,UGL會分兩年向他支付款項,梁振英去年曾就是否需要將以上款項繳交薪俸稅一事,向執業會計師徵詢意見,專業意見認為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的相關規定,薪俸稅只適用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僱工作及退休金入息,因此梁振英無須就有關款項繳交薪俸稅。

至於UGL承擔戴德梁行與梁振英所商定而尚未支付的150萬英磅(約1,872萬港元)花紅方面,特首辦指與花紅有關的課稅已繳付。

特首辦強調,梁振英在條款中已特別註明只會在不構成任何利益衝突的情況下(“provided that such assistance does not create any conflict of interest”)才會向UGL提供有關協助,梁振英其後當選行政長官,因此不會亦不應該向UGL提供有關協助。
發表於 10-10-2014 07:59: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edfish 於 10-10-2014 08:11 AM 編輯
冬暖夏涼小恐龍 發表於 9-10-2014 12:19 PM
是誰在封路!!??


其實,只是佔領了由畢打街到軍器廠街之間個夏&#24932;道,干諾道中,為甚&#40637;警察要封了遮打道,德輔道中,金鐘道,

紅綿道,花園道等幹道?那些地方根本&#27809;有人佔領?政府是不是想做出佔中引致交通堵塞的陰謀?

紅色是佔領笵圍,黃色是不知道為什么封了的路,結果只能走藍色的1.龍和道和2.堅尼地道。


如果金鐘道是警察封, 邊駛問班示威者, 一早開返路啦, 現在是示威者認為無礙交通, 唔肯畀警察解封.

金鐘道一封, 有關路段都會變成死路, 自然一齊封晒.

https://hk.news.yahoo.com/%E9%87 ... B%A2-092600698.html

金鐘道示威者認為無礙交通拒絕撤離

警方談判專家聯同運輸署代表,下午到金鐘道,要求堵路的示威者重開金鐘道行車線及電車路。運輸署總運輸主任陳納生表示,今日的交通擠塞情況持續,市民生活受到影響,特別是影響行動不便的長者出行。示威者就回應指,佔領金鐘道,是要保護在夏愨道的示威者的安全,因為當中有很多學生,他們一旦衝出金鐘道,可能會有危險。示威者又指,一直有讓緊急車輛及在附近經營的店舖車輛進出,並沒有阻礙交通;又說政府一日不回應真普選的訴求,他們都不會撤離金鐘道。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及部份中西區區議員,中午亦到金鐘道,勸籲示威者離開。陳甘美華指,早上復課的幼稚園學生,要用較平常多很多的時間才到達學校,而且佔領道路對附近的商店及職員造成很大不便,希望示威者盡快重開金鐘道。


 樓主| 發表於 11-10-2014 00:38:34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3-10-2014 21:34:3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3-10-2014 09:35 PM 編輯




今日警隊流傳一份內部文件,7名警員在「暗角」事件發生後翌日,即10月16日起停職,當中包括被認出涉毆打曾健超的O記A1組總督察黃祖成。

【涉毆曾健超7警名單曝光】
http://bit.ly/1tk76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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