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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高院判公屋綜援戶可取寬免租金差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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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9-2010 22:37: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一名六十歲的公屋綜援    戶,不滿多次紓困措施退回的公屋租金及差餉    ,她無法受惠,入稟申訴,高等法院今日裁定她勝訴,政府要發還二千二百多元差餉及租金給原訴人;法官判案時表示,政府的紓困措施是幫助社會上最貧窮人士,綜援戶正是最需要協助的一群,社署    無退回租金及差餉,難以執行紓困措施,亦與措施原意背道而馳,祇會加劇貧富懸殊。

社署回應說,需要再一步研究判詞,不排除提出上訴,港大教授周永新    認為,實報實銷租金津貼機制,是最直接簡單令綜援戶得益,避免爭拗,否則問題會變得複雜;六十歲的原訴人住在西灣河興東邨,曾三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政府退回02及07年期間,寬免公屋租戶的差餉及租金。
 樓主| 發表於 13-9-2010 22:39:15 | 顯示全部樓層
世界變囇啦!
法官完全是無腦......:53:
發表於 13-9-2010 22:5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公屋綜援好像本身唔駛自己交租,都無交過租何來還錢,個官點判
發表於 13-9-2010 22:51:18 | 顯示全部樓層
世界變囇啦!
法官完全是無腦......
mkyfk 發表於 13-9-2010 10:39 PM



    過幾天應該陸續有綜援出來要還錢:*
發表於 13-9-2010 23:00:14 | 顯示全部樓層
低能法官,律政司快d要求重判啦,不過唔好再俾同一人判呀~
發表於 13-9-2010 23:07:28 | 顯示全部樓層
咁都可以做法官...唉....
發表於 14-9-2010 09:32:51 | 顯示全部樓層
公屋綜援戶 恐掀13億申訴潮
(經濟日報)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06:00
【經濟日報專訊】領綜援    的公屋婦人入稟,追討港府紓困措施下不獲社署發還的租金及差餉    ,3度失敗,昨終在高院上訴得直,獲發還2,397元。法官批評港府荒唐,紓困卻令最窮者不獲濟助。

個案料掀申訴潮。單是過去3年寬免9個月公屋租金,涉綜援戶的總額達13.32億元。據悉,港府評估判詞影響深遠,必須上訴。有學者指發還租金、差餉予綜援戶會構成雙重福利。

領綜援的鄧綺瑜居住筲箕灣興東村,不滿在豁免租金及差餉的政策下不能受惠。03年起3度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社署退還租金及差餉共2,397元(見表)。

官質疑措施 未幫最窮人

法官任懿君指政府宣布「紓解民困」政策,社署則以「實報實銷」執行,即「無口野報無口野銷」。上訴人鄧綺瑜發現紓解民困下,根本沒有多了錢,質疑如何紓解民困。法官認為當局此舉荒唐,質疑社署沒有將紓困政策落實。

代表社署大律師回應,社會保障計劃有不同項目資助,生活上有基本費用資助,亦有特別資助,受助人有特別需要可提申請。

法官認為現實中需要交租的人多了錢,社署代交租的卻不會多了錢,政策幫不到最窮的人。社署的實報實銷政策變相令最窮的人無受惠,質疑與紓解民困措施對著幹。

法官指一個政府下有不同部門,司長宣布政策,部門按本子辦事,但落實中與政策牴觸,有不協調及背道而馳情況。

已助綜援戶 港府擬上訴

法官判鄧婦得直,指會否向其他受助人發還款項由政府決定,由於判決影響深遠,將在書面判詞詳細解釋法律理據。

港府消息透露,當局必定提出上訴;有必要透過上訴釐清觀點。消息指,港府在多次扶貧措施中無忽略綜援住戶,包括出雙糧,綜援戶亦獲補助。判詞中法官界定舉凡扶貧措施,每項須協助社會最貧困者,消息稱不明白法官為何有此界定。

據悉現有15萬綜援公屋戶,免租一個月涉款1.48億元。單以過去3年寬免9個公屋月租金推算,如社署要發還免租涉13.32億元,尚未計04年後5度免差餉的款項。政府消息表示,退還寬免租金惹雙重福利的質疑,且對非公屋綜援戶不公。

學者社署工會不認同判決

然而,本報追查發現,當局01年寬免公屋租金時,社署沒由綜援金扣減租金(當時社署未直接由綜援扣租金予房署作交租用)。本報昨就此向社署查詢,對方未能回應(見另文——「投訴王」避記者 展500米追逐戰)。

政府消息強調今次判決只適用上訴人,其他綜援戶不會自動受惠。若政府上訴失敗會否全面發還租金?消息指需研究。

公屋綜援戶獲判可取回寬免的租金惹爭議,學者及社署工會不認同判決,指公屋戶已享房屋福利,達綜援提供住屋保障的精神,再發還寬免的租金,將造成雙重福利,對非公屋綜援戶不公平,因板間房戶沒因減差餉獲減租,另更會引發其他公屋綜援戶興訟(見表)。

不過,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反對雙重福利的說法,指很多人在紓困措施下享雙重福利,公屋綜援戶不應被排除在外。

社署回應稱不排除提出上訴,現不評論個別個案。

法官:任懿君;案件編號:HCSA 41/08。
發表於 14-9-2010 10:42:55 | 顯示全部樓層
:67:攞綜援真好.....收入穩定兼有bonus....又唔駛供樓 ....行下山飲下早茶食下Tea煲下劇賞下月發下春夢咁就一日.....唔夠駛仲可以問政府攞錢買"姑池"眼銀....只要慳d駛生活都幾寫意....
發表於 14-9-2010 13:45:15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知所謂的官。

我對法官一向都存在懷疑態度(憑幾份文件定錯對?),最近幾個case,更加證明香港法律雖然OK健全,但有呢d咁既法官,真係令人心淡。
發表於 14-9-2010 15:23:33 | 顯示全部樓層
依家D法官用屎忽去諗野,將黑變白(尤其係東區法院果d),大部份犯法人都判無罪或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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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7-9-2010 15:50:1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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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7-9-2010 16:31:25 | 顯示全部樓層
懶虫們有福了
發表於 17-9-2010 16:33:04 | 顯示全部樓層
來生不作納稅人!!!
發表於 17-9-2010 18:22:51 | 顯示全部樓層
:42:點解呢個社會會變成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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