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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5-10-2014 1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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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贊同呢個見解, 十個整路障的, 根本冇一個係甘願承擔法律後果, 和原本的佔中理念完全不同, 唔係邊駛又要威又要戴頭盔?
周圍都冇防暴警察, 又冇胡椒噴霧, 如果唔係為左唔畀人點相, 駛乜又口罩又眼罩.
https://hk.news.yahoo.com/違禁令抗清場-大狀促頒拘捕令-215622532.html
違禁令抗清場 大狀促頒拘捕令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高等法院昨開庭處理針對旺角佔領區,以及金鐘中信大廈外的延續臨時禁制令申請,四名參與佔領的市民自願成為被告,將出庭反對禁制令。代表中信大廈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臨時禁制令自周一生效以來,佔領人士均拒絕遵從,要求法庭命令執達吏清場,只要佔領者反抗,即屬刑事罪行,警方可拘捕他們。若法庭拒絕以上建議,會直接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讓警方拘捕阻礙清場人士。
四名成功申請成為被告人士,分別是由資深大律師Charles Manzoni代表的女被告黃菀靖、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的吳定邦(三十八歲)、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的霍偉邦(三十四歲)及沒律師代表陳永霖。黃將反對金鐘禁制令,其餘三人反對旺角禁制令。
代表中信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現時佔領人士拒絕遵守禁制令,破壞法治,需有執達吏介入清場,否則會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拘捕阻止清場者。余庭外補充申請拘捕令只是一個選擇,方法是由原告公司向法庭呈交疑似違反禁制令人士的個人資料,再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讓警方執法。
余庭上陳詞時重提原先草擬的臨時禁制令內容,列明佔領者不得阻礙警方清場。惟上次主理本案的法官潘兆初不接納此條款,指聆訊是私人性質,不應牽涉警方。余今次希望法官區慶祥能重新考慮此條款,更特意邀請律政司派出代表警方的大律師鮑進龍昨出庭,鮑將於下周一陳詞表達警方立場,庭外被問到警方對余提出拘捕令的意見時,他不評論。
余陳詞指現時佔領運動根本非公民抗命,佔領人士不但戴口罩及眼罩,令人難以識別身分兼防止被捕,更有人於facebook教佔領者如何避免因違反臨時禁制令被捕。他指公民抗命原意是示威者甘願承擔法律後果,惟佔領者現拒絕被捕,認為他們濫用公民抗命此崇高理念。
他稱有反對臨時禁制令人士認為禁制令妨礙示威自由,但他反駁指佔領者封閉中信緊急出入口,構成障礙,威脅大廈使用者安全,運動本身帶來的影響根本毋庸置疑。
余指根據案例,公民抗命的示威者應是理性及尊重其他市民,但現時佔領運動卻彷彿「將整個社會拖落水」。余點名指議員梁國雄及何俊仁,早前公然向示威者稱昨才展開聆訊,故原告不應清場,余對此感沮喪,因為法律並非這樣。
代表佔領人士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散庭前申請暫緩禁制令,稱旺角早前發生暴力事件,怕再有佔領地區被「私人清場」。法官區慶祥拒絕申請,下令暫時延續臨時禁制令,案件下周一再續。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二○九四、二○八六、二一○四——二○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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