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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chikoma

[影片] 151014警察拖示威人士到暗角並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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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10-2014 22:01:4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akeshi 於 15-10-2014 10:26 PM 編輯






wrong post wrong post wrong post
發表於 15-10-2014 22:13:3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16-10-2014 06:59 AM 編輯

faiz555bun 下次你買玩具黑警兴來找你!!!政治,黑警不是你不喜歡便會走開!!它會來找你!!

 樓主| 發表於 16-10-2014 00:53: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achikoma 於 16-10-2014 01:10 AM 編輯

回覆大姐姐說的:「一定不是佔中人士想要的,因為中央睬你都傻!! 請問香港有法治被破壞中嗎? 有勇無謀都話好, 難怪閣下連「助紂為虐」都寫錯, 真是........ 損人利己子孫冤, 閣下明白它的意思嗎?  」

正正係連[唯有「孽」隨身]都寫得出既人 至會自以為是地以為可以靠玩正字遊戲呢D無關痛癢既彫蟲小技去打擊對手吧
至於我有無寫錯?慢慢查啦你!

香港有無法治被破壞中?
不妨看看以下人仕之看法吧


再有港大法律系教授撰文論法治!

戴大為教授(Professor Davis)指出違反法律及損害法治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示威者可能(在公安條例下)觸犯法律,但香港及北京政府才是破壞法治。8月31日人大常委的決定排拒了反對派的候選人,令選舉雖有「一人一票」,卻不是公平及具競爭性的選舉。人大決定恣意利用了基本法的語言,卻無視基本法及人權法例中的核心概念,全無考慮到法律的確定性(legal certainty)。政府違反在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保障下的人權,這才是真正對法治的威脅。相反,示威者縱然犯法,卻不會有如此的損害。
https://www.facebook.com/HKULAWP ... 832/?type=1&theater
發表於 16-10-2014 01:05:4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玩具 於 16-10-2014 01:08 AM 編輯
小堅 發表於 15-10-2014 05:40 PM
仲有乜好傾...
其實由689開記招開始,根本就冇意欲同你傾...
話就話傾,將個波推畀淋病...

即係呢
你乜都唔做呢
坐o係屋企開住政府 LIVE CAM 睇住 D 車o係金鐘道行下行下呀
坐o係屋企用把口講 '我想同政府傾下計'

林鄭就會無端端走上你屋企同你傾架喇
信我啦
一定會
上面幾位巴打/師兄都係咁講既
我好認同佢架
:35:
 樓主| 發表於 16-10-2014 01:09:1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大姐姐說的:「N年前, 一個香煙廣告的口號是「想做就去做」, 被社會指責和批評後, 改為「應做就去做」,閣下是否明白兩者的分別? 有勇無謀者, 必一事無成。」

乜有謀無謀與否 跟行動是否應做有必然關係既咩 用下腦唔該
再者 有勇無謀不過是你的睇法而已 你睇唔倒有 又唔代表無 你以為有時 亦唔代表一定有 至於有定無 你自己慢慢諗下啦
發表於 16-10-2014 06:47: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16-10-2014 07:01 AM 編輯

用依個軟件

用依個軟件http://freewarehome.tw/pc/vso-downloader/


乜有謀無謀與否 跟行動是否應做有必然關係既咩 用下腦唔該
再者 有勇無謀不過是你的睇法而已 你睇唔倒有 又唔代表無 你以為有時 亦唔代表一定有 至於有定無 你自己慢慢諗下啦
金句!!!! good

 樓主| 發表於 16-10-2014 20:32:3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大姐姐說的:「閣下如果無本事回應, 可以選擇不回, 用紅字回覆, 可看到閣下是完全不懂禮貌的。那個洋鬼子, 只是學者, 既不是法官, 也不是執法人員。 他的言論只屬他的個人見解。 只有豬才會隨便相信他人。 請有關豬隻不要對號入座」

睇你的回應 令我清楚感受到乜野叫做「 氣急敗壞 狗急跳牆」真係丑死怪 陰公豬哦
你係有料到既 咪直接指出對方理據當中的錯誤何在囉 何須顧左右而言他?
至於豬是否真會隨便相信他人 我無點了解過喎 係呢方面 或者身為同類既會清楚D都唔一定既 我估


回覆大姐姐說的:「這樣的回覆肯, 定閣下是無腦的。 」

我相信 不用太高 只要有一般平均智商水平的人只要肯動動腦 都會明白我講乜的 至於你 唔緊要既 試下將勤補拙啦 有機會既 加油!
發表於 16-10-2014 22:03:2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16-10-2014 10:22 PM 編輯

.. 今次涉案有位係總督察,薪級表6皮幾嘢一個月,長俸可能拎得更多。嗰7個警察向示威者踢腳4分鐘,加加埋埋可能值過千萬長俸,嗰幾腳嘅價值,財經人士眼中,就好似美斯等球星嚟香港踢足球咁貴(圖)。

點解大家都係維穩,梁振英呢啲資本家可以袋外國勢力五千萬,你哋班爛頭卒就收幾萬月薪呢?

將來如果再有警員一時衝動走去打人,最後冇咗份「球球聲」長糧,值博率近乎零,只能代表納稅人多謝你。為咗個涉貪特首,值得咩?...."

未計律師費、打得咁過癮、冇人影到又過骨

未計民事 埋單可能不只呢個數 政府比定果條友 俾
  
發表於 16-10-2014 22:23:0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16-10-2014 10:31 PM 編輯

  各位看到的是什麽字!!

篩選=人治高於法治, 人治會形成絕對的權力, 絕對的權力會洐生腐敗、不公平和道德淪落, 最受其害的就是普羅市民.
中國人安份守己,所以他們食的是地溝油,飲的是假奶粉,住的是豆腐渣,看的是維穩劇,當官的是貪官污吏,上網時就要翻牆,留言時會被河蟹,維權時會被自殺。這就是那些短視香港人要的穏定嗎? 香港唔會即刻變成大陸咁, 但冇左民主, 你的下一代、再下一代就會"享受"到呢D惡果. 所以今天付出多少的不便, 系為左爭取保留下一代的幸福.  為香港好就要爭取 真 普選!

發表於 16-10-2014 22:57:11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 發表於 17-10-2014 02:13:2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大姐姐說的:「男人老狗, 仲小器過女人, 咁小事, 可以嬲到寫咁多野。 再嬲多些, 豈不要寫論文。 告辭。^_^ 」

為了掩飾自己既詞窮理盡 連字數多寡都可拿來借題發揮既 無賴至此 為免繼續丑態百出 龜縮 確係你可以做既最佳選擇
發表於 17-10-2014 10:15:41 | 顯示全部樓層
sallerwen 發表於 17-10-2014 09:54 AM
喺屋企數緊錢~~~哈哈~~~~

明星喺屋企facebook post photo.
發表於 17-10-2014 10:25:45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警察中有害群之馬, 大部份警察都是專業的.

https://hk.news.yahoo.com/二百示威者圍辱三警-222016952.html

【太陽報專訊】在馬路掟水樽和扮執錢、網上號召快閃堵路,佔中踏入第十九日,激進示威者愈發無法無天,連日深夜不停在金鐘及中環挑起事端,務求令道路出現嚴重擠塞,企圖玩殘警方及司機。昨日凌晨當三名警務人員拘捕一名掟水樽出馬路的男子時,更上演二百名示威者包圍三警的場面,有人不停以粗口辱罵警員,大叫「垃圾」、「無人性嘅狗」、「差人打人」、「放人」等,雙方對峙約十分鐘,期間更有人意圖「搶犯」,三警惟有揮舞警棍抵禦,直至同袍增援並施放胡椒噴霧才能脫困及成功拘捕兩名男子。

三警遭二百人包圍事件發生於昨日凌晨一時,一批示威者突然衝出龍和道,期間一名男子手持容量兩公升的膠水樽掟向一輛行駛中的私家車,司機緊急煞車並轉向以閃避示威人士,險象環生,港島總區衝鋒隊三名警員見狀,即上前追捕涉事男子,負責帶隊的陳姓高級督察向本報指出,兩名同袍追到添馬公園,並將「掟樽男」制服,怎料近二百名示威者湧至,期間有人刻意踢他的腳導致他跌倒,有示威者更大叫「放人、放人」,群情洶湧。

羊群心理 人多起哄

「犯咗法就係犯咗法,絕不能退讓。」陳指出,當時不停向示威者表示涉事男子涉嫌違法,不能放人。此時,有人衝上前欲拉走疑犯,大批示威者隨即一擁而上,他與另一警長手持警棍不停揮舞,場面極度混亂,雙方對峙歷時約十分鐘,直到同袍增援才能脫困,陳形容當時情景有如「摩西出紅海」一樣。他指部分的示威者抱羊群心理,只要人多就起哄,完全失去理智,「任何說話都聽唔入耳」,已經到達極危險的地步。警方最終以「在公眾地方擾亂公眾秩序」及「襲警」,分別拘捕一名三十八歲及一名二十四歲男子,三警亦告受傷。

七度快閃 堵塞道路

除了「掟樽」出馬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指出,有示威者在社交媒體號召,前日七度以「快閃」及「滋事」方式堵塞道路,前日晚上十時,一批戴面具及口罩的青年,突然衝入中環畢打街及干諾道中路口,拆毀警方封鎖線,並將垃圾桶搬到馬路上,隨即四散。另有示威者在路上發起「執毫子」行動,故意在馬路跌錢,然後假扮拾取;亦有人提議到灣仔警署發動「一毫子報案」行動,目的是挑釁警方和分散警力,令警務人員疲於奔命,他們完全不理會自己及其他人士的安全,只希望製造交通擠塞和地區混亂。

江敏強強烈譴責激進示威者在網絡上號召,在港九多處發動以「打游擊」方式佔據路面及堵塞道路,目的是還擊警方日前於金鐘道及怡和街採取移離障礙物行動。他冀示威者明白警方移除障礙物行動,目的是減少連日來非法霸佔道路對交通及市民日常生活的影響,警方有責任保障市民大眾使用道路的權利,希望示威者停止違法行為。
發表於 17-10-2014 11:57:49 | 顯示全部樓層
睇完東方太陽,最起碼都睇下明報吖,那時何來"二百人"ㄧ齊辱警呢?
發表於 17-10-2014 12:08:44 | 顯示全部樓層
到底清場係咪就代表事件解決呢?

其實咁多次先例,重未明?
真低能定假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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