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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6-6-2008 19: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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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8號dx1 於 25-6-2008 02:29 PM 發表
我從小都有呢個疑問,老筋故事裹面9成9人物都係讀者設計,是否版權收益就全歸雙旦,咁人地同佢地做義工,佢地就收版權費都收到手軟:34:??查實真實情況是怎樣??
唔係講笑~真係9成9!!!
至於版權真係考起~
應該係由雙蛋同集英社共有一個年期;
到期後就屬雙蛋掛......(估)
因為當年雙蛋出乜死乜咖時候,一直都冇再旭老筋!
以佢兩條廢柴一直一雞幾食咖做法,係冇可能咁!
(剩係手掌擂台咖情節,就分別o係佢地唔同咖作品出現過三次以上!!)
直至97年左右,佢地就o係第二間社出MUSCLE RETURN!
無記錯老筋漫畫完時好似係86~7年左右,
係咪就代表10年版權擁有權咖問題???
跟住佢地就返集英社出II世啦!
都係估估o下~日本版權係好好好煩咖~~
但玩具版權就好似係跟足一世的(單一種類或個別類形).........
講開又講~
日本首單(?)作者告大出版社早前發生左,
主角係金童卡修(即係周日上午果套加旋)作者雷誠句;
佢以小學館無法把卡修原稿全數歸還,
而要求賠償25萬5千日元(而家好似重攪緊)!
點解無o拿o拿講佢?
咪因為佢本大作咖魔物都係用老筋條橋~~
讀者投稿!!!!
[ 本帖最後由 kinniku 於 27-6-2008 12:22 A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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