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黃乃正院長昨日發出公開譴責信之回應
致黃乃共院長:/敬啓者:
得悉 閣下對學生事務如斯關心,百忙間仍執意親自撰寫公開信嚴厲譴責本院學生,雖 閣下所撰之信件格式有誤,內容不當,但本會幹事們同為學生,仍感受寵若驚。
然本會作為新亞之民意代表機構,該名受譴責同學亦為本會之基本會員,故欲謹此查詢以下事項:
一、本會有兩位幹事身兼新亞書院院務委員會紀律委員一職,為何尚未收到 閣下於信內提及之「調查」通知?
二、 閣下為何於尚未調查清楚事件之時,聲稱 閣下「昐望周同學反省其過」?
三、為何 閣下聲稱事件將進入紀律程序,卻於信內公開該位同學的姓名?
四、於何種情況下,本院同學會因其個人言論受懲處?
本會認為 閣下於尚未調查清楚事件之際,公開撰信「嚴厲譴責」及呼籲該名同學「深切反省己責」極為不妥。另本會對 閣下於未通知紀律委員會委員之情況下私自展開調查程序,甚至公開該名同學的全名,無視紀律委員會規條,不顧一切仍要急於出信譴責同學一事甚為不解,敢問 閣下是否受到其他壓力所影響,故必須急於展現姿態,即使違反程序亦在所不計?
並 閣下指錢穆及唐君毅先師在世,必定對該名同學的言行感痛心,又引用新亞先賢錢穆和唐君毅之語以指斥其非,然本會毋敢苟同。 閣下所引用之語句實為引喻失義。 閣下無視錢穆及唐君毅先師當初創校的背景,單單引用一兩句論及「禮」之言語便為該同學扣下違背先賢教晦,不知悔改的大帽子,實令我會慨嘆不已!
據本會所知,該名同學當時受到內地生群起而攻,圍堵辱罵,故情緒激動下一時失言。然 閣下於信中並未提及任何背景,亦不曾採納該同學之解釋回應,一味偏頗指斥同學,而忽視該名同學當時人身安危及情緒狀態均堪憂一事。 閣下身為院長,不僅拒絕保護本院學生,更與其切割予以譴責, 閣下之舉恍如將其置於烈火焚烤,行為粗暴惡劣,本會對此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
錢唐兩位先賢在中國文化花果飄零的年代,避居香港,創立新亞書院,傳承中華文化,育才無數、著作不輟,備受海內外士林推崇。 兩位先生一直秉承有教無類之精神,謹守風骨,方能令新亞書院發揚光大,育才無數。錢唐兩位先生如仍在生,對 閣下與學生劃清界線的表現也會深感痛心。
昐 閣下盡快回覆,以釋除疑慮,本會亦會以公平公正之態度理解 閣下之回應。然本會對閣下擔任新亞書院院長,將本院六十七周年校慶指稱作六十周年院慶,陷本院學生於不義,感極其難堪及羞恥。昐 閣下深切反省己過, 不忘前人的教誨。謹此公告。
此致
黃乃正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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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亞學生會謹啟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
黃乃正:如果學生唔搞事,唔反叛,那個國家肯定出問題,再冇向上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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