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警賠償傘運濫捕受害人 遭屈手骨折插爆眼獲賠19萬
首宗警賠償傘運濫捕受害人 遭屈手骨折插爆眼獲賠19萬雨傘運動期間,油漆工梁偉文路經旺角彌敦道時,因向警員說一句「行緊啦,唔好推啦」而被無理拘捕,其間疑被警察指插雙眼,令微絲血管破裂,少量出血,再遭反鎖雙手致左手腕骨折,卻被控襲警,律政司一個月後才撤回控罪。去年6月,梁向警務處「一哥」索償,最終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提出和解,賠償18.9萬元,成為傘運後首宗成功向警方索償的個案。
現年32歲的梁偉文,2014年11月30日晚路經旺角彌敦道往太子方向時,警員沒有口頭警告及警戒,則強行拉他出行人路,並重壓其身體及右臂。當時梁沒有任何反抗,但有警員一直扳著他的左手手指,之後再被警方控以「襲擊警務人員」罪拘捕,扣留48小時。及後他經醫生診斷,證實左手手腕骨折、左手及背部均有腫傷。
梁於去年1月21日被裁判法院撤銷控罪,他再委聘律師行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因警務人員不恰當使用武力招致的損失,最後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提出賠償及和解,並支付訟費,據知他獲賠償18.9萬元。
梁獲撤銷控罪後,曾於訪問時提及,當日只與朋友到旺角購物及吃糖水,但「無啦啦畀個差佬拉我出去話我襲警」,批評警方濫捕,故站出接受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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