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小文 發表於 29-11-2014 00:45:42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12:37 AM
我講緊阻街,你就講警察打人,你意思你乜??兩者根本沒關係,警察濫用權力,唔代表你地可阻街!!而家講阻街 ...

如果站在行人路也被警棍攻擊,這是不是濫用權力呢?

hk小文 發表於 29-11-2014 00:49:15

本帖最後由 hk小文 於 29-11-2014 03:09 PM 編輯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12:43 AM
黃色咪又係一邊犯法,一邊話人地犯法~
佢地學黃C公民抗命嘛
我犯法,便沒權利指出他人犯法?我剛剛亂掉垃圾,見到有人強姦,便不可以出聲?

賊喊捉賊

【釋義】:做賊的人喊捉賊。比喻壞人為了自己逃脫,故意製造混亂,轉移目標,把別人說成是壞人。


但示威者並沒有乘著混亂逃脫,他們仍留在原地,乘著混亂逃脫的是藍 C 衝擊者,所以,賊喊捉賊並不適用於示威者。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00:54:42

hk小文 發表於 29-11-2014 12:49 AM
我犯法,便沒權利指出他人犯法?我剛剛亂掉垃圾,見到有人強姦,便不可以出聲?

誰說不可??
但你我剛剛強姦完,見到有人強姦就去舉報有D可笑囉。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00:56:16

hk小文 發表於 29-11-2014 12:45 AM
如果站在行人路也被警棍攻擊,這是不是濫用權力呢?

係~~今日新聞報導已說有關當局會處理,你也可打去警監會查詢

hk小文 發表於 29-11-2014 00:58:36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12:54 AM
誰說不可??
但你我剛剛強姦完,見到有人強姦就去舉報有D可笑囉。

如果你覺得可笑,我只會覺得你可悲。誠然,以上只是個人意見,閣下大可不認同。

Code 發表於 29-11-2014 01:00:07

本帖最後由 Code 於 29-11-2014 01:08 AM 編輯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12:43 AM
黃色咪又係一邊犯法,一邊話人地犯法~
佢地學黃C公民抗命嘛
呢個咪分別囉,黃色犯法係應該交比警察,用合理武力下
如果黃色係非法集結,紅藍綠色本身就一樣係非法集結,
又要自稱維護香港穩定和平,但又居然以犯法制止犯法,唔好玩la....
係曲線支持黃色犯法定笑緊警察無能呀?:(

然後犯完法有的士專車送走,打完記者又可以大搖大擺同警察握手
最好笑係本身成立就係反佔領阻交通,自己就走去佔領蘋果日報馬路阻出版......
好la,就算拉左,又有幾多單有落案?

用翻個例子: 見到有人強姦完,你唔交比警察,反而走去強姦翻個強姦犯??

hk小文 發表於 29-11-2014 01:04:02

本帖最後由 hk小文 於 29-11-2014 01:17 AM 編輯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12:56 AM
係~~今日新聞報導已說有關當局會處理,你也可打去警監會查詢
處理? 前晚拉的就第一時間上庭,有晒片的暗角打鑊"七俠"就拖足一個月才"開始"處理, 還要諸多留難, 又叫人提供資料, 玩程序, 佢地打人要你做足晒搵齊料比佢,網上影片唔計數, 佢話你襲警就即刻拉走扣留你,搵唔到證據都玩你兩日。這便是當下警察的"處理"方法。


警監會連親自落旺角亦拒絕。

dasw123 發表於 29-11-2014 01:09:24

阻街同打人 竟然可以視為同等程度混為一談,好可悲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01:19:38

本帖最後由 simpsons 於 29-11-2014 01:28 AM 編輯

Code 發表於 29-11-2014 01:00 AM
呢個咪分別囉,黃色犯法係應該交比警察,用合理武力下
如果黃色係非法集結,紅藍綠色本身就一樣係非法集結, ...
冇人講過藍C做法對,只是你們覺得唔支援你就係支持藍C。
藍C黃C又有幾單拉左有落案?好多都口頭警告了事~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01:22:22

hk小文 發表於 29-11-2014 01:04 AM
處理? 前晚拉的就第一時間上庭,有晒片的暗角打鑊"七俠"就拖足一個月才"開始"處理, 還要諸多 ...

第一時間上庭係乜原因你知唔知???兩件事都唔用程度,一件很衝擊法治,一件係濫用暴力。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01:27:11

其實同你地講都晒氣,因為你地覺得自己啱晒,做乜都得,錯的都是別人。"阻街無罪~~罵警有理~~唔用理念就推翻"~~~~~~~屁~~:45:

今日連退休主教都頂D後生唔住啦。

takeshi 發表於 29-11-2014 01:46:44

本帖最後由 takeshi 於 29-11-2014 01:48 AM 編輯

hk小文 發表於 29-11-2014 12:58 AM
如果你覺得可笑,我只會覺得你可悲。誠然,以上只是個人意見,閣下大可不認同。
講到尾就係阻街等於殺人放火,强姦,比暴力對待是應該的,呢D思維構造的人,仲有乜好同佢傾...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02:02:09

本帖最後由 simpsons 於 29-11-2014 08:39 AM 編輯

takeshi 發表於 29-11-2014 01:46 AM
講到尾就係阻街等於殺人放火,强姦,比暴力對待是應該的,呢D思維構造的人,仲有乜好同佢傾...
呢D係你覺得
如果阻街等於殺人放火,强姦,佢地就唔可能阻街60幾日都冇比人拉啦。用腦念下啦。
殺人放火,强姦,也不應私下用暴力,只有法律才可制裁他們!!
我支持和平、合法爭取事情,反暴力,反損人利己,反對影響民生。

ankayin05 發表於 29-11-2014 03:34:12

( Show Blocked User - simpsons ){:1_220:}

simpsons 發表於 29-11-2014 08:29:11

dinosaurlittle 發表於 29-11-2014 07:11 AM
警察叫唔好聚集阻路!!相反警察聚集阻路。重要見人又推又打!!咁好合理????損人利己係咩道理??你解析吾到你 ...

警察為乜聚集?????咪因為有人扮過馬路,扮等人阻路囉~~咁簡單都唔知,仲要話警察阻路,是非不分。以阻塞通道影響市民來爭取你想要的咪損人利己囉。黃C~~用腦想想啦,咁都要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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