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14:30:16
hk小文 發表於 23-10-2014 12:54 PM
如果眞係理性討論,不論立場,無任歡迎,我亦提造過一些同好,要確實一下才貼,但對不起,近來看電 ...
電視嘅狡辯,我亦睇到好多,大家各為其主,為咗爭功「護主」我好理解,但喺呢度嘅我諗大家都係抱住平民心態,以自己嘅眼睇到嘅嘢去認為啱同錯,點解唔可以和平啲?
有師兄話今次係大是大非,我反而覺得係好灰色,你話學生爭取啲明知爭取唔到嘅人而擾民又得,話佢地憑良心唔退縮又得,各有立場,係有心想多啲人支持自己嘅,咪講多啲自己嘅理念囉,鬧人侮辱人有乜意思,如果佢真係收咗錢,唔通因為你一句叫佢共狗就唔收?
而家係我地要團結嘅時候,和平啲啦,香港人,大家企咗出嚟,公道自在人心,結果係點,都足以值得自豪㗎喇。
what
發表於 23-10-2014 14:36:18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23-10-2014 02:50 PM 編輯
hk小文 發表於 23-10-2014 12:54 PM
如果眞係理性討論,不論立場,無任歡迎,我亦提造過一些同好,要確實一下才貼,但對不起,近來看電 ...
我同你一樣最近電視已看得太多狡辯,所以而家看見一些低層次的狡辯, 我反而睇得好開。
民主就係要尊重不同的聲音, 言論自由就係就無論幾低層次的狡辯都唔可以滅聲,所以我睇得好開。
班支持佔中嘅口口聲聲幫香港人爭民主,但一唔啱聽就滅人聲, 用最獨裁嘅方法去爭取民主, 口口聲聲代表香港人,有無問過全香港市民? 佢地有無過反對嘅人嘅聲音?
FROM頭條/東方廣告
http://www.baby-kingdom.com/data/attachment/forum/201410/23/085147b6nfaqqbwiqbwwbj.jpg
what
發表於 23-10-2014 14:42:08
leo0079 發表於 23-10-2014 01:19 PM
講到底都係人素質問題,動不動就指罵他人,好似自己站係道德高地一樣,其實只係市井之徒。
唔緊要, 我相信各TD師兄嘅分析能力,係理性討論定係市井之徒會有自己判斷, 謝, 其實我早排都問過個幾位人兄不如唔好喺TD講政治, 但無一任何一人理我:(
hk小文
發表於 23-10-2014 14:48:38
what 發表於 23-10-2014 02:36 PM
我同你一樣最近電視已看得太多狡辯,所以而家看見一些低層次的狡辯, 我反而睇得好開。
民主就係要尊重 ...
唔係嘛,我加左問號啦, D 層次當堂出晒黎,立體左幾多,都是老兄你令小弟眼界大開。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15:01:27
本帖最後由 shiufon 於 23-10-2014 03:10 PM 編輯
what 發表於 23-10-2014 02:36 PM
我同你一樣最近電視已看得太多狡辯,所以而家看見一些低層次的狡辯, 我反而睇得好開。
民主就係要尊重 ...
講真,雖然我支持學生,但我從來唔覺得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錯,俾你係一間公司大老闆,點會搵個同自己對著幹嘅人嚟管理其中一間分公司?
依家支持嘅,完全係一份感性,感動於佢地願意企出嚟,但都係果句,熱血唔一定係大晒,乜都唔駛理,有正義感嘅人,做嘅事亦唔一定係啱。理性上佢地做嘅嘢的確係犯咗法,受制裁係好應該,周永康都話大家預咗食子彈,咁就請唔好俾警察打就話人黑警,因為講到明預咗。預咗會拉都犯法,冇理由真係拉你時話個警察選擇性執法。
dark knight點解會係經典?因為佢話你聽,周街都係batman,社會只會大亂。
至於話滅聲果啲,電視日日播,直播又有重播又有,開夠三條聲道任你聽,都唔知幾時俾人滅過聲,如果你話作假,我都可以話你喺度作假。
冬暖夏涼小恐龍
發表於 23-10-2014 20:09:54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3-10-2014 08:19 PM 編輯
https://www.facebook.com/nonstandardcivilservant
公務員撐雨傘
https://fbcdn-sphotos-g-a.akamaihd.net/hphotos-ak-xfa1/t31.0-8/10548090_1493934144214401_5085898205913395584_o.jpg
LIKE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TD師兄嘅有分析能力,所以有能者來踢爆你!
https://scontent-b.xx.fbcdn.net/hphotos-xpf1/v/t1.0-9/p480x480/10704148_715896981825448_6212350257105075913_n.png?oh=aadeac7f1f94a9a73ddb329ef81d194b&oe=54B8EA7E
Tachikoma
發表於 23-10-2014 20:38:09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03:01 PM
講真,雖然我支持學生,但我從來唔覺得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錯,俾你係一間公司大老闆,點會搵個同自己對著 ...
就算硬要把公司同政權混為一谈的話 人民也不是政府的下屬相反政府才是人民的下屬
正是還有這種把人民視為權貴盈利工具的思想 實現真普選就更是刻不容緩吧
Tachikoma
發表於 23-10-2014 21:05:59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03:01 PM
講真,雖然我支持學生,但我從來唔覺得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錯,俾你係一間公司大老闆,點會搵個同自己對著 ...
受制裁跟被警察濫用暴力對待是兩回事請別混為一談
預咗會拉跟警察選擇性執法亦是兩回事預左會拉不等於警察可以選擇性執法亦不等於不可指責警察選擇性執法請別混為一談
有人話預咗食子彈亦不等於理所當然俾警察打警察面對歹徒時都預左有機會食彈的咁係咪就無人可以鬧歹徒?請別混為一談
hk小文
發表於 23-10-2014 22:13:14
本帖最後由 hk小文 於 23-10-2014 10:18 PM 編輯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03:01 PM
講真,雖然我支持學生,但我從來唔覺得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錯,俾你係一間公司大老闆,點會搵個同自己對著 ...
中央選特首有前設係無問題,個問題係個前設 set 成點,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候選人只要得到當中601人的支持便可以當選,整個過程和香港的民意沒有必然關係。它的代表性是極不平均的。舉個例,委員會當中有30人是教育界的代表,由中小學的教職員選出,而登記在教育界的選民共有81831人。委員會當中又有60人是漁農界的代表,香港是一個現代城市,漁農業只佔人口和經濟產量很少的部分,現在只有4千多人的工作是和漁農業相關的,但漁農界的代表卻竟然比教育界多一倍。更大問題的是這4千多名漁農業工作者其實是沒有資格投票選出那60個代表的,只有政府認可的158個「投票人」才有資格。為什麼選舉委員會的代表組成要這樣分配,誰才有資格成為「投票人」,基本上都是上屆政府說了算,這點就足以決定這個委員會的組成不可能是公平的。
至於受制裁,幾位學生代表亦一早明言,事後會去自首,相信亦不會走數,因這些公民抗命運動,重頭戲不是在佔領期間,是在完後在法庭上才見真章!
Tachikoma
發表於 24-10-2014 00:51:21
leo0079 發表於 23-10-2014 01:19 PM
講到底都係人素質問題,動不動就指罵他人,好似自己站係道德高地一樣,其實只係市井之徒。
係啦呢D人真係衰係呢想請教一下師兄究竟要身處乜野高度先至可以罵人係市井之徒呢?
Tachikoma
發表於 24-10-2014 01:00:30
shiufon 發表於 23-10-2014 02:08 AM
我睇佢貼嘅都有作者人名同標題,唔會係佢自己寫啩?咁其他師兄狂貼果果新聞,唔通大家又肯定 ...
那個記者喺那個情況說出一句「唔好再當警察係朋友」即使真係如你所說係:「唔通又好有理性嘅說話咩?」又有乜問題呢?
冬暖夏涼小恐龍
發表於 25-10-2014 00:44:40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6-10-2014 10:41 AM 編輯
獅子山精神.....!
我要真普選..!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568083239991447
https://fbcdn-sphotos-b-a.akamaihd.net/hphotos-ak-xpf1/v/t1.0-9/1912278_632074303571494_261113326631215211_n.jpg?oh=601fce372a8ab04e58669d80f7734398&oe=54B2532D&__gda__=1420795073_b1ab462bac4c4f1cda8d0424483eb5a1
redfish
發表於 25-10-2014 13:31:00
我非常贊同呢個見解, 十個整路障的, 根本冇一個係甘願承擔法律後果, 和原本的佔中理念完全不同, 唔係邊駛又要威又要戴頭盔?
周圍都冇防暴警察, 又冇胡椒噴霧, 如果唔係為左唔畀人點相, 駛乜又口罩又眼罩.
https://hk.news.yahoo.com/違禁令抗清場-大狀促頒拘捕令-215622532.html
違禁令抗清場 大狀促頒拘捕令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高等法院昨開庭處理針對旺角佔領區,以及金鐘中信大廈外的延續臨時禁制令申請,四名參與佔領的市民自願成為被告,將出庭反對禁制令。代表中信大廈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臨時禁制令自周一生效以來,佔領人士均拒絕遵從,要求法庭命令執達吏清場,只要佔領者反抗,即屬刑事罪行,警方可拘捕他們。若法庭拒絕以上建議,會直接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讓警方拘捕阻礙清場人士。
四名成功申請成為被告人士,分別是由資深大律師Charles Manzoni代表的女被告黃菀靖、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的吳定邦(三十八歲)、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的霍偉邦(三十四歲)及沒律師代表陳永霖。黃將反對金鐘禁制令,其餘三人反對旺角禁制令。
代表中信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現時佔領人士拒絕遵守禁制令,破壞法治,需有執達吏介入清場,否則會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拘捕阻止清場者。余庭外補充申請拘捕令只是一個選擇,方法是由原告公司向法庭呈交疑似違反禁制令人士的個人資料,再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讓警方執法。
余庭上陳詞時重提原先草擬的臨時禁制令內容,列明佔領者不得阻礙警方清場。惟上次主理本案的法官潘兆初不接納此條款,指聆訊是私人性質,不應牽涉警方。余今次希望法官區慶祥能重新考慮此條款,更特意邀請律政司派出代表警方的大律師鮑進龍昨出庭,鮑將於下周一陳詞表達警方立場,庭外被問到警方對余提出拘捕令的意見時,他不評論。
余陳詞指現時佔領運動根本非公民抗命,佔領人士不但戴口罩及眼罩,令人難以識別身分兼防止被捕,更有人於facebook教佔領者如何避免因違反臨時禁制令被捕。他指公民抗命原意是示威者甘願承擔法律後果,惟佔領者現拒絕被捕,認為他們濫用公民抗命此崇高理念。
他稱有反對臨時禁制令人士認為禁制令妨礙示威自由,但他反駁指佔領者封閉中信緊急出入口,構成障礙,威脅大廈使用者安全,運動本身帶來的影響根本毋庸置疑。
余指根據案例,公民抗命的示威者應是理性及尊重其他市民,但現時佔領運動卻彷彿「將整個社會拖落水」。余點名指議員梁國雄及何俊仁,早前公然向示威者稱昨才展開聆訊,故原告不應清場,余對此感沮喪,因為法律並非這樣。
代表佔領人士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散庭前申請暫緩禁制令,稱旺角早前發生暴力事件,怕再有佔領地區被「私人清場」。法官區慶祥拒絕申請,下令暫時延續臨時禁制令,案件下周一再續。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二○九四、二○八六、二一○四——二○一四。
冬暖夏涼小恐龍
發表於 25-10-2014 21:24:35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5-10-2014 10:01 PM 編輯
https://fbcdn-sphotos-e-a.akamaihd.net/hphotos-ak-xpa1/v/t1.0-9/10675748_10204536775996307_8246955925844095042_n.jpg?oh=d35ef9a695589a2d61121c8ede2f9a42&oe=54EF6D34&__gda__=1424066594_d487c06bef543a75080d6d00a0198636
「將整個社會拖落水」是689梁振英!!
冬暖夏涼小恐龍
發表於 25-10-2014 21:59:09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5-10-2014 10:19 PM 編輯
redfish 我沒有老作!!
殺人非禮藍絲帶 打交劫舍警挽鞋警 挽 鞋
藍絲帶尖嘴集會打記者 TVB也遭殃
三個反佔領團體,撐警大聯盟、正義聯盟和藍絲帶聯盟晚上於尖沙咀鐘樓外集會,一名佩帶記者證的香港電台女記者到場採訪時,被反佔領人士質疑身份,圍堵起哄。數名反佔領人士拉扯記者倒地,更踢中其腰部及腳部,又試圖搶奪記者證及背包,記者的耳筒亦損毀。港台發言人對此表示憤怒。
女記者其後在外國記者協助下,到文化中心內暫避,並發現背部有瘀傷,警員接報到場處理,記者之後到醫院驗傷。現場消息指,另外一名無綫男記者亦被人打傷,其後在警員護送下離開。
晚會中正義聯盟召集人李偲嫣站台發言,在場數百人又燃點燭光,表示祝福香港。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 ... tant&issue=20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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