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一仗含悲喜 勸退不是進更難
一、今天,「和平佔中」進入第十天。非常明顯,在爭取真普選的民主運動(「雨傘運動」)路上,年輕學生已經走在「三子」和泛民黨派的前頭,成了無可置疑的領袖。
青年人對公民提名的堅持及其感召群眾的魅力,大大超出梁振英政府的估算,當初也許有利用警(暴)力出「重手」施下馬威,向手無寸鐵的示威者發射胡椒噴霧及催淚彈(警方將之美化為催淚霧),便可以令示威群眾尤其是學生知難而遁,但這種「霹靂」手法,與當局所用的「軟實力」如一早拘捕多名學生領袖並超時拘禁以製造恐怖氣氛,不僅無法收到預期的阻嚇效果,還撩撥起市民的怒火、吸引國際傳媒注目以至成為報道焦點。事實告訴大家,特區政府的領導層夠狠夠狼,卻嚇不倒思想清明的年輕人,反而強化了他們的真誠意向。主權回歸以後,港人示威頻頻,香港早有「示威之都」的「美譽」,過去半個月來的群眾示威,集會的秩序和真摰,群眾的忍耐和堅定,說舉世動容,絕非誇大之詞;可惜就是我們祖國的媒體,用不着張眼看看,便不問底蘊,直斥非法!
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日前向群眾表示,他們已經打了漂亮的一仗,還要繼續努力,以期打出勝利的一仗。筆者由衷地佩服打出這漂亮一仗的青年,也深知這一連串行動中,老一輩的民主鬥士,苦心孤詣地低調支持,全力以赴,刻意不再站在台前,只在背後成全;然而,對於港人最後能否如周永康所說贏來勝利的一仗,縱觀大勢,筆者深感憂慮。看事態的發展,一則以喜、一則以悲的心情,相信不少港人都有和筆者相若的交迭感受。
二、學聯代表與特區政府能在什麼時候以對等地位「共同找尋一條香港政改的出路」(「當朝」行政會議召集人說過一句意思相近的話),仍是未知之數,就是定出會談原則的前期籌備工作的議程,至今尚未理順。在這種情勢下,各界促請抗爭人士趕快撤出示威地點的「大合唱」,繞「港」豈止三日?!
於「各界人士」中,筆者對那些過氣政客、社會賢達和宗教領袖特別感到失望,他們在沒有或未能說服當局為三度鋼閘鑿開一線「生天」的前提下,呼喚示威者撤走以避免流血收場,看似慈悲,實際是不分黑白、不辨是非,在政府不作絲毫讓步之下便勸示威者收傘回校歸家,豈不等於要示威者無條件投降?這些賢達和政客應向當局力陳利害,有點收穫後再勸說示威者,不是較合人情之常?對於帶領「毅行」鼓動群眾上街的宗教領袖陳日君樞機,值此關鍵時刻勸退學生,以筆者的俗世眼光看,那不過是「免責聲明」—未來你們若飽受皮肉之苦甚至性命受威脅,與曾經鼓勵你們上街的本人無關!
同日(十月五日)發表聲明,請學生撤離示威現場的,還有第一屆行政長官、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要是對示威青年的勸喻是出於真誠的顧念和關愛,筆者真的希望他會像組織商賈富豪北上支持中央的香港政策般,把青年人的訴求和理念帶到北京,以冀做到真實的下情上達,讓領導人從他身上去理解港人何以對政改框架設限落閘的反彈;港人不是革命、不是造反,只是希望透過沒經挑選的選舉,維持港人仍有選擇自由的空間。香港人是忠誠於一國的理念、忠愛香港向有的自由!在什麼情況底下,人大常委可收回成命或給予香港選民有不覺窒息的自由選擇空間?
筆者亦想知道,李國能大法官,以其判斷,他是支持梁振英「依法」施政、鄙夷群眾「非法」爭取真普選,還是別有懷抱?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本報網站專欄作者王永平等人的做法,值得大家鼓掌!王氏與天主教香港教區輔理主教夏志誠、大律師公會前會長陳景生及大學新聞傳理學者陳惜姿和杜耀明等二十四人昨天發表聯署聲明,要求政府盡快與學生代表對話,同時呼籲示威學生和平及保持高度警惕……有見地有建設性,遠非上述那些空有菩薩心腸的賢達高明!
三、自從學聯於九月二十二日啟動罷課、二十六日學民思潮的中學生加入聲援,過去這半個月來的群眾集會,迅速擴散,以「遍地開花」的姿態,增加據點;可是,「佔中」的和平與愛卻不能同步移師,集會到了九龍,《旺角卡門》(一九八八年王家衛導演的電影)般的黑氣淹沒「皇」氣與王道,示威人士即使同樣和平友愛,通統淪為遭人襲擊欺凌的目標;有一些像孝子賢孫出資僱用的「喊口」(廣州俚語,指昔日一些扮演後人哭喪以示死者生榮死哀的充撐場面的「臨時工」)的彪形大漢,以「生計」受示威者阻街之累,少了顧客上門,生意不振,禍及家中妻兒老母為由,過火地演出缺錢缺糧的涕淚交零,先是又跪又拜,繼而怒目睜眉,或粗口爛舌或動手動腳,就是想把守護佔領街頭的示威者轟走;不僅如此,還見揮動利刃的「生果獵人」,訴說他是如何帶備生果刀,遍遊世界—包括在旺角街頭的示威者面前舞動獨門的劈榴槤功!
簡而言之,意圖給示威者施加額外壓力的許多假情假義假動作,一擁而上。包抄式的「蛙噪」不會咬人,卻足以煩死人;港人看在眼裏,傷感之餘,對於「真普選」的「真」意,漸有覺悟,倍加珍惜,大家都為守護立場據點、忠誠於信念而正直爭取他們應有的政治權利的青年人感到憂慮,卻也十分驕傲,那是非親非故更非虛擬的港人之間的一份關懷!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對記者說,警察出動胡椒噴霧是清楚行動快將展開的先兆,隨之而來的手法會更激烈甚至兇殘,所以中學生需要迅速撤走,而走開並不代表失敗,不肯離開才是損失,別人出動橡膠子彈打你而你不走,送入醫院,就是失敗……。青年人說得很清晰,抗爭的目的,不是為了做烈士,而是爭取民主,參與抗爭的,多數明白幾天的集會不可能那麼輕易取得公民提名,要是未有公民提名前,學生已躺在醫院,那是毫無意義的犧牲。黃之鋒的想法,反映了年輕一輩並不盲目,亦不衝動,比很多成年長者更機智更穩重!
兩三晚前的旺角街頭,兇神惡煞的「遊人」穿梭,一臉稚氣的青年人坐在路中心接受訪問,記者問:「你不害怕嗎?」他說:「不怕!」然後補充說,「那些人兇巴巴就想嚇退我們,想我們放棄抗爭,我若害怕便中了他們的詭計……。」這位鬚根未長的小夥子,通過熒屏讓觀眾切實看到「無懼勇者」的真身,見識到香港要是沒有不合理的破壞和阻撓,前景應該是更有希望更為亮麗,因為眼前新一代的香港人,他們更懂事、更文明、更優秀、更有勇氣和承擔!
集會對市民造成不便、對附近商戶的生意有影響,絕對是事實,因此招來怨尤,亦不全然是政治上的「假動作」,參與抗爭的小夥子早有歉疚的心理壓力,可是,攻佔據點是港人爭取真普選的一點可能的微不足道籌碼,他們怎能放棄?在策略上,他們該如何進退,怎樣凝聚取勝的力量,減少「累街坊」的活動?怎樣避免挑釁產生的磨擦和損傷?怎樣才能避過可能流血的「清場」? 政府與學生公開對話,事不宜遲。
林行止 2014年10月7日 一個無良、無知、無恥的政府可以做到全香港贊成與反對的人,完全對立,中間沒有一絲位置給一些可以拉攏兩邊,而又被相方認可的中間人去調解相方的主要分歧:angry::what:
當權者並沒有好好處理各方意見的主因,導致今天及將來的施政困難,全部都是當權者自找的:! 如何毀滅一隊警察
毀滅一隊警察,不須人民起義,不須槍炮刀劍,只須政府以不義之名,唆使警察陷害忠良,警察就濫權營私,不成為警察,而成為家僕與鬼卒了。
回 歸之後,警察在警局強姦報案少女,脫衣羞辱保育靜坐示威者,在香港電台門口拘捕做完論壇節目的示威少女以及掀褲拍攝其腰部紋身,胡亂控告和平示威者以襲警 罪名。看來,前皇家香港警察的遺風,連帶香港的家業,在曾蔭權手上敗壞得差不多了。新政府不珍惜香港的良風善政,一切終如逝水,無可挽回。
是警察,不是私人衞隊
一 九六七年之前,香港警察包娼庇賭,當街勒詐小民,如有牌爛仔。港人信任警察,來自六七暴動。暴動帶有反殖民地鬥爭的色彩,但後來因本地居民與難民要求治安 與秩序,斥責土共暴徒,支持警察執法,結果反而令大部分香港居民認同港英維持公共秩序的政府功能,將中共視為境外威脅力量,強化港人的恐共情緒,產生本土 居民意識,維護了殖民地統治之合法性。
暴動之後,英女王授予香港警察「皇家」之名,港府大增警力近六成,港督麥理浩厲行廉政,提高警察的入職學歷及訓練品質,令港人放心授權,即使後來有當街無理搜查身份證,這種其他文明地方認為是奇恥大辱之事,港人也覺得理所當然。
然 而,港英即使集權,卻是懂得克制權力的。一九七七年維多利亞公園的保釣示威,威利警司嚴厲清場,亂棍打人,很多示威者頭破血流,但港英並未以襲警罪名控告 示威者。襲警罪名,是對付黑幫挑釁用的,匪徒一旦與警員有身體接觸,不論是否攻擊,警察便可以此罪名控告,法庭也會輕易定罪,藉此震懾惡勢力。
然 而,這是留中不發的鎮山大權。將襲警罪名用來對付和平示威者,是輕賤權力,將游散示威的市民當作暴力黑幫集團成員同等處理。同理,用重案組警力對付示威組 織者,也是輕賤權力。政府是小題大做,侮辱警察(假若警察仍有良心及職業操守的話),當警察是家丁嘍囉、私人衞隊,警察日後在行使刑法權力之際,也會失去 分寸,動輒濫權,成為酷吏。
個人一例。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在赴德國之前在《年青人周報》登了文章,剖析港英政府制定妨礙自由的《公 安條例》,也仗義聲援被捕的「四五行動」成員。爾後,我每年暑假回港,往灣仔青文書屋途中,都會遇到態度特別和善的巡警搜查身份證及書包,令我發不起脾氣 來。最後的一次,我忍不住問﹕「我的樣子像偷渡客麼?」巡警笑說﹕「我只覺得你不像本地人而已。」我笑答﹕「也許我僑居德國太久了。」他說﹕「那你有否德 國護照,為何不留在德國呢?」
「巧暴力」誘捕示威者
於是,我才明白是港英用搜查身份證之特權,借助巡警傳個口信。這是港英對付異議者的政術,雖也濫權,卻比曾蔭權政府在二○○八年將利東街的示威者捉入警署,脫光之後,要示威青年張開陰戶或掀起陰囊搜查毒品,來得文明。
殖民地政府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用強悍武力對付異議分子,用政治及外交方法將之遞解出境,但不會輕易動用刑法罪名,否則法治蒙污,得不償失。
回 歸之後,警隊落在曾蔭權手上,卻不以強悍武力,反而用「巧暴力」(smart violence)的權術,挑釁和平示威者,例如幾個人抬起示威者用手指搓捏其肌膚,使其扭動反抗,或用圍欄封鎖或收緊示威路線的方式,肆意激怒示威者, 使其發生口角或身體推撞而控告以襲警罪名,有時甚至示威者舉起鏡頭拍攝警察,也受到一般毆打的罪名警告。這是以刑法誘捕市民,《孟子》所謂「網民」(張開 法網驅趕人民進入),猶如大陸的「釣魚執法」。警察在此等戰術擺布之下,會滋生詐偽之心,維護正義與法紀的操守,終將蠶食殆盡。市民—特別是面對互聯網資 訊的年青一代,認清警察蠱惑的真相之後,會對警察執法失去信任。
襲警罪名濫用之後,被定罪者會引來社會同情,而示威者稍有異動,都會被控告襲警,反正罪名一樣,為何不真打起來呢?不大白不打,血氣方剛的青年就真的會動武,襲擊警察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稍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都會克制權力,不會輕賤刑法,就是這個道理。
香港法紀無存,警察與市民爾虞我詐,功利一點地說,香港還能讓資本家安居和招引大陸人來購物消費麼?港府如此輕賤刑法,不正是在挖香港的牆腳,破壞香港的繁榮基礎麼?
回 歸之後,年輕人不再尊重警察,近日大量網上留言在辱罵警察,這是四十年來罕見的景象。香港警察從四十年前的頹唐之中,建立信譽,過程維難,年長一代見到今 日的景象,可謂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正義的執法者,當你不斷地接到不符合公義和法理的上級命令,你還敢正視你頭上的警徽麼?你對得住市民的託付麼?再不辭 職的話,你能面對人格腐敗、被正義市民鄙視的下場麼?警察世家出身的曾蔭權閣下,你還能懵懂下去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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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銅鑼灣,有南亞裔人士不滿愛字頭,放下十元諷刺他們收共產黨錢,結果一名建制阿姐將十元撕毀,全場人士高呼她「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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