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武 發表於 1-9-2009 23:13:45

原帖由 323 於 1-9-2009 11:07 P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一齊 ' 輕先 '啦:DD ......
      http://photos-d.ak.fbcdn.net/hphotos-ak-snc1/hs150.snc1/5576_1243608449357_1203726694_738187_4819865_n.jpg
:DD :DD :DD 居然冇龍騎同響鬼.......

Somebody_Ex 發表於 1-9-2009 23:15:37

原帖由 小武 於 1-9-2009 11:13 P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DD :DD :DD 居然冇龍騎同響鬼....... 玩吓啫~~~唔使買齊呀~~~:o

小武 發表於 1-9-2009 23:19:01

原帖由 DIEND 於 1-9-2009 11:09 P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Kiva果條見18X:Q
:78: :78: :78: 好好玩o架......http://i180.photobucket.com/albums/x101/unicorn_lai/100_1582.jpg
就嚟又死喇.......XDDDDDD

deaiglex 發表於 2-9-2009 08:45:29

!?
又ok了~:78:

Somebody_Ex 發表於 2-9-2009 08:45:47

早~~~:34:

zzMANzz 發表於 2-9-2009 08:58:47

:65:

zzMANzz 發表於 2-9-2009 09:00:20

原帖由 Somebody_Ex 於 2-9-2009 08:45 A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早~~~:34:

不如開個盤,估下今日幾時死:78:

zzMANzz 發表於 2-9-2009 09:01:27

原帖由 deaiglex 於 2-9-2009 08:45 A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
又ok了~:78:


:78:

zzMANzz 發表於 2-9-2009 09:02:45

愈睇愈正,快D SHF化:) :) :)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445/3876917778_a149dcc537.jpg

deaiglex 發表於 2-9-2009 09:03:24

原帖由 Somebody_Ex 於 1-9-2009 10:55 P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是否那位經常穿越黑洞的男人~~~~:? :44:

zzMANzz 發表於 2-9-2009 09:04:07

原帖由 小武 於 1-9-2009 11:19 P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78: :78: :78: 好好玩o架......http://i180.photobucket.com/albums/x101/unicorn_lai/100_1582.jpg
就嚟又死喇.......XDDDDDD
輕先器無視:)

deaiglex 發表於 2-9-2009 09:05:01

原帖由 zzMANzz 於 2-9-2009 09:02 A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愈睇愈正,快D SHF化:) :) :)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445/3876917778_a149dcc537.jpg 嚴重同意~:shiny:

zzMANzz 發表於 2-9-2009 09:05:09

原帖由 deaiglex 於 2-9-2009 09:03 AM 發表 http://www.toysdaily.com/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44:

:he:

deaiglex 發表於 2-9-2009 09:05:22

早點時間~:78:

zzMANzz 發表於 2-9-2009 09:09:17

妻兒女婿四人 刑期半年至一年
陳水扁全家判監
2009年09月02日
瀏覽人次:21,667 回應:0 轉寄朋友 文章回應
【本報訊】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一審宣判。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扁子陳致中、扁女陳幸妤、扁婿趙建銘,以及台北 101大樓前董事長陳敏薰罪成,分別判刑六個月至一年半不等。扁嫂吳淑珍抱怨法官不給她的兒女們機會。兩岸學者均認為,案件對兩岸政壇有警示作用,在民主社會,不管背景如何、地位多高,「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中國組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扁家成員都受良好教育,卻作偽證妨害司法正義,加上扁家成員都各自有案在身,可能還有再犯之虞,因此並未如預期的給予扁家緩刑機會,吳淑珍因教唆偽證獲判有期徒刑一年,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則因偽證分別獲判徒刑六個月,並維持對所有被告的限制出境處分。


扁母怨不給一條生路
吳淑珍昨晚透過辯護律師林志忠對外表示,對判決「非常失望!」並抱怨:「我們全都認罪,為甚麼法官不給我兒子、女兒一條生路?」她還說,現在有另外一間美國的牙醫學校願意給陳幸妤入學許可,結果法官還是繼續限制她出境,她很擔心「幸妤又像上次一樣情緒崩潰!」而陳致中則表示,要與律師研究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昨日宣判的偽證案,是陳水扁與家人涉國務機要費案中衍生的弊案。控方在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發現吳淑珍收集子女等人的消費發票,領取政府公帑,項目五花八門。其中陳幸妤提供洗髮、婚紗照等 32張發票,金額近 17.6萬元新台幣(下同,約 4.13萬港元),陳致中則有買內衣褲、汽車告票等消費發票 20張,金額超過 8萬元(約 1.88萬港元),趙建銘雖只提供洗車打蠟、餐廳飲宴的 8張發票,但總額也達 7.8萬元(約 1.83萬港元),共計 33.4萬元(約 7.84萬港元)。扁家成員一度拒絕認罪。


扁下周一審或判得重
但在控方大量證據指證下,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最終認罪,並稱是受母親吳淑珍教唆,才作不實陳述,因此向法庭認罪。吳淑珍最後也向法庭認罪,並將所有罪攬上身,強調是自己一手造成,「後悔不懂法律,連累孩子。」願意獨力擔當罪過,懇求法官放過她的子女和女婿。今年 7月 17日,扁家成員,以及陳敏薰等五人被正式起訴,其中吳淑珍被控教唆偽證罪,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和陳敏薰被控偽證罪。
由於偽證案並非陳水扁家族弊案中的核心案件,而且法律並無規定被告一定要到法庭聆聽宣判,五名被告昨日均無到庭,僅陳敏薰的委任律師到庭聆聽判決。現場除了大批媒體記者駐守採訪,法院內外均十分平靜。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扁家四人因符合減刑條例,而且在判決前已自白坦承犯罪,因此刑期各獲減半,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三人分別獲刑六個月,吳淑珍獲刑一年。全案仍可上訴。
而陳敏薰因拒認罪,被判刑一年半。台灣高檢前主任檢察官蔡茂松稱,同涉偽證罪的陳水扁一直拒認罪,故下周( 9月 11日)一審判決時,他「可能會判得很重。」


定對中共貪官起警示
判決書指出,趙建銘、陳幸妤身為醫生,陳致中畢業於台大法律系,修習法律,社會地位尊崇,理應崇法慎行,為民表率,但三人惑於親情,為掩飾吳淑珍貪污罪嫌,聽從吳淑珍教唆作偽證,對司法產生重大危害。但四人在審理期間改變態度、坦然面對,因此給予減刑。
對辯方律師為四名被告請求緩刑,法庭認為,吳淑珍、陳致中、趙建銘還涉及其他刑事案,陳幸妤、陳致中還有多筆私人支出也申領了國務機要費,有無涉及犯罪,還待偵查,故不同意四人緩刑。
被視為扁家剋星的國民黨立委邱毅不滿判決,指法官重判陳敏薰一年半,卻讓教唆偽證的吳淑珍減刑成一年,「明顯不符比例原則」,並痛罵:「法官不知道在搞甚麼東西?明顯對扁家成員輕判、放水!」但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則說,這個判決判得太重,稱「這是一個政治判決,已可預見 9月 11日陳水扁的下場」。北京大學前副教授、獨立學者焦國標則指,台灣法院對扁家的判決,定會對中共官場各級貪官起警示作用,並體現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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