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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霸氣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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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6-3-2013 19:27: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指售賣手袋扣侵權 LV向小店索賠15萬



再有商戶被法國名牌LV(LOUIS VUITTON)指侵犯版權,要求賠償及登報道歉。兩間分別在旺角及深水埗的商戶指,早前收到LV來信,指兩店售賣的手袋侵犯LV袋扣(S-Lock)版權。有店東聲稱,不知該款設計是LV專利,希望對方高抬貴手。記者:徐雲庭 梁瑞帆

兩間被指侵權的店舖,分別是旺角兆萬商場一樓的時裝店「nabu nabu」及深水埗汝州街「源泰紐扣」。前者被指出售的一款手袋侵權LV袋扣設計(S-Lock);後者亦指出售的一個類似煙盒小袋袋扣同樣侵權。S-Lock是LV其中一款在香港註冊商標,在多款手袋及手腕皮帶均見該設計。

兩款設計不盡相同
「nabu nabu」63歲老闆娘雷太表示,時裝店開業約7年,主要賣日本時裝,小本經營,每月盈利約一萬元。去年5月從日本買入兩個手袋,來貨價約120元,售220元,她將手袋放在櫥窗銷售,至7月26日一名男子來購買,並議價至200元成交。
該店於9月26日收到LV來信,指該手袋的袋扣侵權,要求在10月4日前賠償四萬元及登報道歉,雷太兒子其後以母親年老多病寫信給LV求情,但LV上月26日再度發信,更將賠償額加至15萬。
雷太聲稱,並不知袋扣是LV專利,而且兩款設計不盡相同,「LV有小匙孔,我哋冇」。她事後即時將另一同款手袋下架,聲稱是無心之失,希望LV可以放過店舖或減低賠償額,否則時裝店便要關閉。

「一毫子都唔會畀」
「源泰紐扣」負責人楊先生稱,因生意難做,去年12月在深水埗廠戶拿了一批小手袋在店內出售幫補,出事小袋他入了兩個,一個自用,一個出售給一名中年男子,豈料農曆新年前收到LV來信指袋扣侵權,要求賠償2.5萬。楊聲稱有關袋扣與LV設計不相同,不肯賠償,其後對方又將賠款減至5,000元,要求他昨日前繳款,但楊堅持「一毫子都唔會畀」。
律師梁永鏗表示,當事人不能以「不知情」、「不認識品牌」作抗辯理由,但可以在法庭上解釋自己貨物並非侵權,據理力爭。

另外,《蘋果》昨日報道的筲箕灣髮型屋被LV指侵權一事,髮型師陳先生稱不會向LV賠錢,並已作最壞打算執笠。本報昨向LV查問多宗侵權事件,均未獲回應。



■旺角時裝店一款手袋的袋扣,被LV指侵犯S-Lock版權。LV發出信件中,附有S-Lock的設計(下圖),惟老闆娘雷太稱兩款設計不盡相同。



2013年03月06日 NEXT Media
 樓主| 發表於 6-3-2013 19:33:49 | 顯示全部樓層
昨日的新聞:

LV為張椅要小店賠錢

「我以為有LV兩個字先算侵權啫,原來格仔都唔得!」曾在北角警署做「髮官」的陳先生,當髮型師16年,一年前在筲箕灣開設髮型屋,並在內地搜羅所需用品。原欲大展拳腳的他,上月中突然收到法國名牌LV(Louis Vuitton)的來信,指其髮型屋內一張啡色格仔皮圓凳及洗頭椅侵權,要他賠款2.5萬元及登報道歉,將做父親的他表示無力賠款,最壞打算是將髮型屋結業。
記者:馮國良 張珮琪 梁偉權
陳先生指他16歲入行,18歲升為師傅,之後在北角警署任職自僱髮型師,月入約9,000元,做了兩、三年後決定外闖。至去年,他向友人借了13萬元,在筲箕灣覓得舖位,以月租1.8萬元租了一個110平方呎的地舖,開設髮型屋。

妻懷孖胎事主無力賠償
初任老闆的他每項開支均要「諗過度過」,幸好該舖前身為地產公司,地板、牆身及天花均毋須更換。他在深圳東門的美髮用品店舖訂購有關枱凳及用品,當中有啡色格仔皮的洗頭椅,售價人民幣880元(港幣約1,092元),圓凳則為80元人民幣(港幣約99元)。
事主上月15日小登科,太太懷有三個月身孕,更是孖胎,預產期為今年8月,全家人正熱切期待兩個寶寶出世。豈料一星期後、即2月22日,他突然收到LV公司寄來的信件,指他所用的一張凳及洗頭椅的啡色格仔圖案侵犯LV的商標,「起初我仲以為有人惡作劇,點知係真嘅!」
三日後,他按信上的聯絡人資料致電查問,「佢要我消滅張凳、影埋相畀佢;簽協議書、罰款25,000蚊、同埋要登報聲稱自己侵權。」罰款相等於事主替四百多位客人理髮的收入,令他十分擔心,「開間髮型屋諗住自力更生,𠵱家收信話我侵權,我都唔知點算!」他指自己「一腳踢」替人理髮,每人單剪60元,每月營業額約3.6萬元,扣除舖租及水電開支,月入約1.4萬元,惟再扣除每月向友人還款4,000元,可說所餘無幾。

LV罰款減半促登報道歉
陳先生坦言已失眠多日,在家安胎的妻子亦非常憂心。他說:「25,000蚊罰款太貴!我以為有LV兩個字先算侵權啫,原來格仔都唔得,我見佢靚,又鍾意格仔圖案咪買嚟用囉。我唔係販賣,我只係剪頭髮,希望LV高抬貴手,等我賠少啲。」他已作最壞打算,無力賠償之下,只好「執笠」。
其後LV終讓步,將賠償減半至12,500元,並促陳先生須於3月14日或之前支付、簽妥承諾書及登報道歉。正努力賺取奶粉錢的陳謂,為免夜長夢多,已丟掉圓凳及撕去洗頭椅上的格仔圖案皮料。
陳先生表示,願意登報道歉,不過賠償則有困難,現正等候LV進一步消息。記者曾就事件向LV查詢,但未獲回覆。

名牌設立調查隊搜證
【發信索償】
不少國際品牌均有成立調查隊或聘請私家偵探,四出搜集侵權證據,一旦發現有商舖出售懷疑侵權物品,例如手袋、衣物、玩具、傢俬等等,偵查人員會偷偷拍下涉嫌侵權物品的相片,或者購下相關貨品,然後交回品牌公司研究,一旦認為侵權證據確鑿,公司即會發信向涉嫌侵權的人士索取賠償。

或聘私家偵探跟進
資深私家偵探張大偉表示,很多國際知名品牌如LV,多年前已開始設立一隊人員在本港「放蛇」進行調查,搜集侵權證據,然後轉交律師處理。
不過,若然調查隊初步調查後,發現證據仍然不足,會進一步聘請私家偵探繼續跟進。
張大偉又指,大品牌「唔係咁輕易告上法庭,因為未必有着數」,如有關侵權行為對品牌影響不大,通常只會向侵權事主發律師信警告,或要求賠償了事。
據了解,10多年來,LV在本港一直有委託律師,向商戶發律師信,處理公司被侵權事件。
知識產權署發言人稱,自2011年至今年2月底,該署共接獲15宗公司對其擁有商標被侵權的查詢或投訴。





■陳先生去年初在內地訂購啡色格仔皮圓凳及洗頭椅,日前收到LV發出的信件指他侵權。
發表於 7-3-2013 15:43:20 | 顯示全部樓層
連日熱話!但始終自己未看過大圖,唔知侵權在那兒??

終於有大圖睇到

我只可說一句『大蝦細!!被屎餵!!』
發表於 9-3-2013 10:48:59 | 顯示全部樓層
LV受壓 主動與小商戶和解









【本報訊】網民號召包圍前夕,名牌LV昨天主動聯絡控以侵權的小商戶,指若他們承諾不再犯,便不會再追究事件,被控的商戶亦毋須賠償。本報聯絡了其中兩位小商戶,他們昨天分別收到LV代表律師電話洽談和解,相信可解決事件,並感謝為他們抱不平的市民。




本報早前報道,先後有三名小商戶被LV控告侵權。這三名商戶昨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明,不會向LV賠償,其中深水埗「源泰紐扣」負責人楊先生強調自己沒有錯,寧願自行捐錢予山區,也不賠LV一毫子。節目後,他們分別收到代表LV的律師樓電話,指LV願與和解。
在旺角出售手袋,被指袋扣設計侵權的「nabu nabu」,負責人雷太兒子向本報表示,昨午收到對方電話後,即日到律師樓談和解,律師指LV不再追究,但須承諾簽保密條款。他只透露,LV不用他們現金賠償。他稱母親受事件困擾而失眠,現終於安心「有覺好瞓」,並感謝傳媒報道及聲援的市民。


髮型屋店東感謝網民


在筲箕灣開設髮型屋的陳先生,因洗頭椅被控,他表示昨晨收到LV來電,問他有何要求。他說自己只希望不用賠償,對方隨即口頭承諾,只要簽文件,承認物品侵權及不再犯,LV便不再追究。他對事情能解決感高興心,又感謝發起周日到LV廣東道旗艦店「挑機」的網民。記者昨天暫未能聯絡另一被控侵權的楊先生。

有向他們提供法律意見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以往同類個案中,大集團多將控告侵權工作交予指定的律師樓及私人偵查公司負責,大集團毋須付款,所得賠償則由律師與偵查公司所得。他指,大品牌以往主要針對廠家,近年矛頭轉向小店,以大石砸死蟹方式逼小商戶賠償,手法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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