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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選擇唾棄
2010年05月05日
商業機構誰不貪錢,只有個底線,出賣自由等於出賣靈魂,成為政治宣傳工具就是淪落。
像商台,見利忘義愧對「歷史傷痕」。報載,老聽眾哽咽踩場喝罵,因為他當年親眼目睹主播林彬不畏恐嚇痛斥暴徒,結果被左派活活燒死的過程,那是 1967年震撼性新聞。
英雄以死捍衞的自由言論平台,今日為了區區數十萬便遭政黨(策劃總監(註:黃永)厚顏表示:「不知民建聯是政黨。」)綁架,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軟,哪有骨氣可言?
與「禮義廉」的人談「無恥」,何等困難。與變質的機構論「良知」亦徒然。
──其實大家有選擇:選擇唾棄吧!
正如你瞧不起一個人,轉身就走。瞧不起一個電台可以不收聽。客戶有原則的話,也可以不落廣告。這些完全自主。
不比從前,搶到廣播權手持大喇叭狂轟便是「力量」,學校工廠火車站車廂大街小巷公私機構,以大嗓門壓倒,鬥垮鬥臭。
現今資訊科技發達,猛火燎原或溫水煮蛙的洗腦法,大家有權拒絕。 且「買賣」提供了反面教材,傳媒把舊事重提,引起各界注意──當年林彬是怎麼犧牲的?不少年輕人藉此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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