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小文 發表於 2-3-2016 17:45:05

用完即棄是常識吧! 妖孽改不了吃屎! 警方有 d. 咁既妖獸撐警, 真係情何以堪?

本帖最後由 hk小文 於 2-3-2016 06:11 PM 編輯

正義聯盟副主席蔡克健宣布,李偲嫣虧空公款,涉及22萬,未有將款項存入正義聯盟戶口,因此即日罷免李偲嫣正義聯盟黨主席一職及開除其黨籍。

今日20名苦主出席記者會,指李偲嫣「唔還錢」,總涉及近100萬元,當中包括22萬元捐款。而部份人以個人名義借錢予李偲嫣,涉及80萬元,苦主需要到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方能取回部分款項。正義聯盟又質疑李利用撐警、愛國之名騙錢,所有錢以現金方式交給李,李均要求所有借款人到律師樓簽保密協議。

「正義聯盟」於去年8月8日正式建黨,經過內部選舉,由當時召集人李偲嫣擔任黨主席,李揚言「要為香港人民服務」,又希望建黨後能進一步議政、參政及監察政府。


http://www.hk01.com/%E6%B8%AF%E8 ... utm_campaign=buffer




raiderjack 發表於 3-3-2016 09:02:56

報導話”受害人”係因為”被正義沖昏頭腦”。只想話呢個團體由出現至今都係為攪笑。

hk小文 發表於 3-3-2016 10:51:45

raiderjack 發表於 3-3-2016 09:02 AM
報導話”受害人”係因為”被正義沖昏頭腦”。只想話呢個團體由出現至今都係為攪笑。

如果真的只是攪笑, 倒没什麼問題, 但事實是出來製造分裂, 轉移視線, 這才其心可誅, 罪大惡極!

Code 發表於 3-3-2016 11:32:15

狗咬狗,very nice:x

fred413 發表於 7-3-2016 14:21:47

多行不義必自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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