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小文 發表於 25-2-2016 10:24:41

你問點解有人掉磚前, 問下自己點做野先啦!

前廉署高層促起底追究裁判官 袁國強:有權表意見 應免構成施壓


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因不滿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獲准保釋,撰文呼籲大眾對裁判官「起底」。律政司今日發聲明,強調社會人士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的裁決發表意見,但必須尊重法治和司法獨立。


袁國強:言論應免構成施壓


律政司的聲明指,留意到近日有個別意見涉及揣測司法人員的政治傾向,或指他們有偏見或利益衝突。律政司認為社會人士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的裁決或相關事項發表意見,健康的討論亦可以提高法治意識,艾特大法官亦曾指出:「公義並非與世隔絕的美德,她必須經得起監察及一般人敬重但敢言的批評。」


聲明提醒就法院裁決發表意見的同時,亦必須尊重法治和司法獨立,否則最良好的意圖亦有可能對法治帶來衝擊。任何言論應避免構成或可能被視為向法院或個別法官施壓,以免影響司法獨立和法治的健康發展。


馬恩國:研究法官背景不算藐視法庭
《明報》訪問了有「粗口大狀」之稱的民建聯大律師馬恩國,馬認為郭文緯有關言論未到藐視法庭的程度,既無違反法庭指令,也沒有侮辱法官。他又指法官在私隱上的保障和普通市民無異,現時法律學生都會作研究,了解法官的背景及政治傾向,不能算是藐視法庭。




黃絲一早爆屋拉左告三條罪啦!DKLM!

基拉陳 發表於 26-2-2016 07:43:04

本帖最後由 基拉陳 於 26-2-2016 08:20 AM 編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815/1925676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731/5403539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731/54038475

藍屎同樣是涉嫌恐嚇,但一句有權發表意見就算?





fred413 發表於 26-2-2016 15:56:57

一味批評 呢個政府只會自尋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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