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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討論] 警方自打嘴巴狡辯惡行 連日抹黑佔領早違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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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4-11-2014 01:35: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關於香港警察,在整場佔領運動中的表現實「有目共睹」,有人認為前線警員只是被迫成為磨心,亦有人批評,不少警員在多次行動中濫用武力,令手無寸鐵的和平佔領者因而遍體鱗傷,加上藍絲帶、反佔中大聯盟及不同的建制派人士高調表態撐警,香港警察在雨傘運動中失去一定數量市民的信任,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在體諒警察與批評警察之間,究竟有沒有很大的空間?而這一隊曾經令港人深感驕傲的香港警隊,現時卻形象插水,是否應被視為咎由自取?而誰才是令警察形象破產的罪魁禍首?

曾偉雄梁振英齊齊示範卸膊功

頭號罪魁,當然是梁振英,單是施放87枚催淚彈這責任,本來他就是責無旁貸,惟他事後卻推卸得一乾二淨,稱是現時指揮官的決定,然而卻又說漏了嘴,說出了一句「佢哋」,同時暗自想在叫停催淚彈一事上邀功,結果警察無奈成為市民指責的對象,「硬食」「鎮壓市民」這歷史罪名。

第二號罪人,就非曾偉雄莫屬!作為警隊「一哥」,曾偉雄在過去五星期,幾乎大部分時間「失蹤」,既不出席任何記者會,也不就警方的行動、部署及引發的爭議作任何的解釋,更遑論為下屬「擋箭」,正面回應公眾的質疑與指控,他的承擔力與責任感,恐怕已是最經典的反面示範吧!

例行記者會成政治公關騷

而其實,整個公共關係科,特別是負責每天例行記者會的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以及其「替補」、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可有不可推諉的責任,他們兩人,表面是每天向公眾匯報佔領的情況及警方的部署,但誠如民陣警權關注組今日的形容,警方的言論,已不時屬不實的指控,以達到抹黑佔領運動的效果,儼如成為政府每天「御用」的政治公關,為當局的政治決定塗脂抹粉。

實情是警方連日的發言,都充斥不少雙重標準,甚至前言不對後語的情況,也多次引用未能確實的網上消息,來有意無意把矛頭指向佔領運動,同時迴避公眾對警方的質疑,至今未有正面回應涉及警方的不同爭議事件,以下便是多個不同的例子:

許SIR化身「道德警察」?

例子一,許鎮德昨日稱,佔領道路的倡議者當天大聲疾呼,叫人非法佔據馬路,現時自己卻漸漸淡出,是「無道德及勇氣叫停」,是不負責及罔顧參與佔領學生的安全。他又稱,不能以無能力及無人聽,作為逃避責任的藉口。

然而,究竟從何時開始,香港警察同時化身為成「道德警察」呢?竟然公開批評佔中發起人是「無道德及勇氣」,卻不是有關人士是否違法。須知道,如果有關人士是犯法,警察實應嚴正執法,而不是藉批評對方「無道德」,從而希望製造公眾壓力。

更何況,誠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所言,「所謂良心究竟係咩?係好危險的事,因為你的良心我的良心都唔一樣,甚至有人覺得我冇良心,係咪?只要警隊係嚴格依法辦事,就不會出現大家可能擔心的違背良心行為。」而警察的「道德」跟大家的「道德」也有所不同,所以,警察絕不應亦不能從「道德」層面作出批判,而僅能做的,就是「嚴格依法辦事」,由此可見,許鎮德猶如是當眾狠摑了曾偉雄一巴吧!

至於許鎮德批評佔中發起人「不能以無能力及無人聽」作為逃避責任的藉口,諷刺是,當公眾批評警隊在上月3日,任由黑勢力旺角橫行,當時警方就解釋是因為人手問題,又指當時已盡力要求在場人士配合,云云。如此說來,按許鎮德的「標準」,原來都不過是「逃避責任的藉口」呢!

警方也屢向公眾將佔領人士說成是壞人

例子二,許鎮德又批評,留意到網上有片段流傳有人向幼童灌輸,對警察非常負面的訊息,將警察說成是壞人,認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擔心佔領人士漠視法紀的行為,衝擊法治精神,長此下去會影響下一代,視法治如無物。

而許鎮德如此的批評,卻似乎只是「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吧!綜觀整個月的「四點鐘許SIR」記者會,警方不下數十次,以「激進」、「暴力」、「支持暴力衝擊傾向」等負面形容詞來描述佔領人士,惟多次在佔領現場施行暴力者,實是反佔領組織,但警方卻鮮有點名批評他們,如此對佔領人士「非常負面的訊息」,將佔領人士說成是壞人,不也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嗎?至於警方一直譴責佔領人士「衝擊法治」,實是一直以「法紀」來解讀法治,以至以越俎代庖,以執法者身份向公眾片面灌輸並不正確的「法治精神」,就算不長此下去,已非常誤導香港的下一代,以至對法治概念接收不正當的認知。

警方單方面提出「指控」更不公平

例子三,代替許鎮德出席記者會的江敏強今天如此說:「我們一直以來,係會提供足夠的訓練予我們的同事去應付不同的場面,亦會提供專業的裝備,讓他們使用;最重要的是,我們也多次重複,警隊一直使用武力都係堅守兩個原則,第一就係使用最低武力,同埋當達到合法目的後,我們使用的武力也會立即停止。」他然後更稱,對於有示威者報稱被打,他希望他們可以主動向警方提供資料,認為他們單方面提出指控,對警方並不公平。

然而,警方連日來,其實不也是單方面提出「指控」嗎?不是每次都公布有多少警方在衝突中受傷,卻從不公布有多少市民是被警方打傷嗎?甚至連有多少市民被警棍打到頭破血流,都是要傳媒自行向醫院求證才知悉嗎?難不成原來手執公權力的香港警察,就可以不公平地作出指控,但示威者「有圖有真相」,甚至已經公開交待自己被警方濫用暴力而受傷的過程,卻仍被視為是「單方面」,仍能厚顏稱是「不公平」,如此的雙重標準,確較「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更荒謬吧!

至於江敏強指警方「堅守」的所謂使用武力原則,以至達到目的後會立即停止,從他們一直非常「留意」的網絡中,已有大量照片及影片證明並不屬實,而如果警員是有「足夠的訓練」,那恐怕代表有人公然無視指令吧!為何警方又不作出跟進及調查,卻總是「單方面」稱是有堅守原則?再順帶一提,警方至今仍未拘捕以私刑毆打佔領人士的七名警員,而雖然多名警員已被拍攝到樣貌或編號,而他們都涉及在龍和道事件中行使暴力,但警方至今亦未有作任何調查。

條例要求警務人員必須政治中立

事實上,由警方提出的「單方面」、「不公平」指控還有太多,例如有掟鐵馬、搶犯、用雨傘攻擊警方、網上煽動群眾、用雨傘後以小孩為肉盾等,相信市民所希望的,應是警方真的主動向公眾提供可信及確實的資料,而不是總以「留意到網上消息」來作引言就算。順帶一提,既然警方如此留意網上消息,卻又為何至今未拘捕有疑似警員,向傳媒界及佔領人士發出「恐嚇」的言論呢?

必須指出的是,根據《警察通例》和《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9/2010號》,當中就要求所有警務人員必須政治中立,但實情是,現時的警隊高層,或最少每天都現身鏡頭前的「四點鐘許SIR」,卻已經完全無視這些基本的規條,甚至公然發表具政治性的言論,以至為梁振英政權的政治決定來保駕護航,如此種種,相信才是有損警隊形象和警民互信的真正元兇。

(撰文:范中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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