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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林慧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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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6-8-2013 13:38:5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O_biscuit 於 6-8-2013 01:40 PM 編輯

呢個亞sir仲冷靜......:Q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Lb6oU8S2Z0&feature=youtu.be
發表於 6-8-2013 17:02:56 | 顯示全部樓層
呢個亞sir仲冷靜......
O_biscuit 發表於 6-8-2013 01:38 PM



    勇敢亞sir笑囗面對無理青關愛!
發表於 6-8-2013 17:59:5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O_biscuit 於 6-8-2013 06:10 PM 編輯

其實做亞sir都好慘......我真係唔清楚上頭點order佢地運作.......:70:
注意: 內有粗口.....18+
疑似先前懷疑搶槍市民......仲有疑似陶君X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2BxECEBIwE
發表於 7-8-2013 07:03:21 | 顯示全部樓層
BY FACE BOOK

Charmmy Choi
見到有其他網share緊我呢組相,我想講下我既感想.當日支旗係團體"大遊樂場"既哥哥仔借俾我玩的,咁咁岩對面有架警車停左喺度,我走埋去同架車合照希望做成一個對比,希望大家反思下:點解以前既皇家香港警察(你就唔好拎葛柏時期同我講啦)同市民既關係咁好,形象亦相對正面,點解而家既警察又爛賭,又粗口爛舌,又強姦報案女性,遊行集會時屈人搶槍就可以拉人返警局,仲可以打完人俾同袍護送返警局當冇事發生?
香港人係咪任由個情況咁樣落去?遲啲係咪會好似馬來西亞啲警察咁,輪姦女性,殺左人又唔洗負責?你而家呢一刻仲覺得唔關你事,但有日殺到埋身果陣,有事被屈既係你同你既親友既時候,唔好埋怨!
最後想講既係我唔係你地所講既"勇武截擊"架警車,我好瘦架咋,俾架車車扁就會(>_<)photo by楊匡
發表於 7-8-2013 20:05:0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7-8-2013 08:50 PM 編輯

給愛字頭、理私煙、淨心BB 註沒有粗口 你們值得
http://vimeo.com/71814838


林超榮先生錯誤引導,你閣下所舉之例子,根本不對不實,請你了解事情經過,及上網再看清當日林老師為何會質問警察,及要求警察回答”為何他們可以在封鎖線內,而我不可?”當日更不是只有林老師不滿,你看清影片!當日在旺角之&#32675;眾,有正義感者,有能力分析者,都無不為當時在封鎖線內還被”青關”欺壓的”法輪功”成員鳴不平!如果林老師不是看到警察選擇性執法,亦不會為公義挺身而出、仗義執言,林超榮先生,如果你閣下身為公眾人物而對事情經過不清不楚而發表錯誤引導之舉例,本人實覺閣下之分析力大有問題,本人現更質疑林超榮先生你閣下是否應再三了解事情,再發表呢?
發表於 7-8-2013 21:06: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有一班
自以為是
喜歡暴力野蠻的
男村童
有步署及準備的
去包圍及恕視著
另一班
自我感覺良好
正在展示想法的
女村童。

沒多久
引起了群眾注意並指責

女村童求
冶安隊到場
立即包圍著兩班村童
下令要群眾離開
並設立封鎖範圍
因未有進一步的指令
所以就沒有
停止男村童的行為

但思想正常的你
眼見
被孤立的女童
仍然被
那班受保護男童
再進一步的 囂張的 騷擾
情緒更高漲

作為群眾的你 會如何!!!
如果警方有正確處理件事,停止青關會騷擾法輪功,點會有市民會出聲話警察選擇性執法呀???
發表於 8-8-2013 23:34: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8-8-2013 11:47 PM 編輯

林超榮千年道行一朝喪


林老師事件還未結束,各方輿論繼續,但要數多人廣傳的,是林超榮的一篇鴻文。林文以課室、球賽作比喻,指出林老師不應闖封鎖線,繼而指出不越過封鎖線,形同不衝紅燈,是常識。林進一步解釋,封鎖線內是警察辦事,目的是恐防發生意外,傷及無辜。另外,他又指警察無理由要應付每一個發問的市民,市民和警察應互相尊重。最後,他指出林老師最大問題是「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把事件弄到不可收拾」。超人認為老師「未能正己怎可以正人」,並得出結語「普通的街頭謾罵,大部分人用政治包裝,轉移問題」。

封鎖線內,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封鎖線內, 青關會意圖破壞法輪功的街站,用橫額遮擋他們。線內一片混亂,警察正常的做法,是分隔兩幫人,避免發生肢體衝撞。但警察卻圍住兩幫人,任由他們爭執,隔開希望仗義執言的朋友。此外,按謝連忠律師分析:「根據《公安條例》第17條4節,即使警察有權「阻截和封閉」通道,仍只適用於違規的公眾集會(50人以上)或遊行(30人以上),不適用於一般或其他情況。林老師事件不屬這情況。」所以,這條林超榮視作神聖不可侵犯的封鎖線,不但不合理,而且更有濫用警權之嫌。此外,按當時線內的情況,明眼人一看就能分辨出是青關會滋擾法輪功,而警察不加阻止。林超榮先生的比喻,抽空了實際處境,以為用球賽、教室就可以含混過關。實情是,當時的比賽,形同球證黑哨;當時的教室,教師一味偏袒。

超人的語言偽術
球證、教師、警察應該持平處事,這是常識。面對無緣無故的衝紅燈,警察當然要查辦;但若為了拯救稚子,衝出馬路,卻換來一票罰款,那就不是常理了。再說,一般街上警察辦案,市民一般不會過問,免得惹麻煩。根據影片,林老師並非唯一質疑警方處事之人,當時已經有不同的市民質疑警方當時的做法,亦有不同的市民希望出手相助。林超榮繼續漠視常理,故意扭曲。林超榮以拍戲為喻,也是比喻不倫。當人家在街上拍電影,香港人一般都很識趣,不會騷擾;但這件事的本質根本不是拍電影,而是實在的當街欺凌。林超榮把仗義執言描述為「情緒發洩」,實在是扭曲常識。

林超榮在其結論指林老師用了最惡劣的方法,這是一個不公允的評價。林老師確有擅自闖封鎖線,和警方理論,後演變為大吵大鬧。但觀其吵鬧原因,卻是因為警方機械式的回答,只一味勸她離場,並沒有真正處理當時真正的問題。林超榮揪&#30528;這一點不放,大做文章,說她「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把事件弄到不可收拾」,是誇大其詞,故意抹黑。而他評論林老師「未能正己怎可以正人」則更是歪理,在街上路見不平,出言理論,有何不正?至於是誰把政治問題,抽空淡化成一場衝突,則大家可明辨矣。

教壞細路?
此文出街後,有不少人叫好支持。他們持的理由,不外是擔心社會激化,怕粗暴的行為會影響小孩等。第一,他們的觀點,和林超榮一樣,把問題的處境抽空,放大林老師罵人的部分,卻不問她為甚麼鬧。第二,這些贊同林超榮的人,訴諸滑坡理論,把一宗街上發生的事件,推展到「萬一第日個個學生都上堂罵老師,怎算」,尤有甚者,覺得此事曝光,已經對小朋友做成實質影響。這種滑坡理論,出自恐懼與無知。一次教師在街頭罵警察的事件,若能向小童解釋清楚原由,根本就是一次公民教育;相反,刻意放大當中的片段肆意抹黑,忽略事實之全局,這才是真正教壞細路。

用惡劣的方法抹黑林老師!!林超榮你口是一個男人
延伸:
《熱血公民教育》第46集:從法理規範的角度看林慧思事件
發表於 8-8-2013 23:59:1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說話
發表於 9-8-2013 00:56:50 | 顯示全部樓層
訪吳靄儀 警員挺警,竟然不是政治?

今日,警方發出一張聲明,令全城疑惑。什麼?上周日退休警司劉達強站台的大集會,原來並非政治活動?那日後,是否警察要去助選才算參加政治活動,當中的界線,又應該怎樣劃?為此,我去請教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大律師:到底,甚麼才是「政治活動」呢?

問題在於利益衝突

吳靄儀直指警方「掩耳盜鈴」:「一個集會起源,係事關警方執法有否偏頗。警察仲上去站台?本身便一定是政治參與。」

警方認為事件沒有「政治成分」,吳靄儀卻反駁指警察看不到當中的政治性,警察本身在事件當中有利益衝突,再為支持警察的一方站台,絕對會影響其中立性,事關警隊的中立性、權力運用等議題,點可能和政治無關?

「沒錯,警察也有政治權利,等於我們也會讓公務員有權投票,但今次個集會是關於警方執法好唔好,他們在裡面有角色」,「就算個集會本身唔政治,隨著他如此上台,性質亦會演變成政治集會。」

吳靄儀認為,目前警方和政府每每以「唔犯規�唔犯法」作界線,總之不犯法就去做,對於警員作為掌握壟斷的武力的權勢者,是標準甚低,除了「唔犯規/唔犯法」,還有「唔公道」;她指,當警員去權衡公職與自己的權利時,當以公職為先,「因為要建立公信力,做官就係有好多野唔做得,唔係點叫做無官一身輕?」因為有公權力,不免對自身自由有限制。「下下去到盡,會令市民對執法者反感,這是有害法治。」

廉署做法太刻意 損新聞自由

她又質疑日前廉署向法院申令要求傳媒交出訪問劉夢熊聲帶:「被你&#25886;到亦不過傳聞證供(Hearsay),根本上庭用唔到,點解要&#25886;?」

商台的訪問聲帶可在網上下載,但廉署堅持要電台交出。吳靄儀指,廉署必須要說明,被剪走的部份對案件有何重要,為什麼非要不可:「難道當日劉講了句粗口,商台剪走了,你就為了句三字經去搜商台?」她形容廉署「釣魚」,連要找什麼資料亦講不出,「唔通連劉夢熊個日唔小心漏底本《明報周刊》係度,你都要商台交出來呀?」她又指,即使取得聲帶,亦只是傳聞證供,法庭不能採納為證據,取得聲帶根本無用,質疑如有需要,到時可以另外傳召當日訪問者,無需控告傳媒機構。

她指,每次發生執法機構告傳媒的事件,都對公眾利益引起具大的負面影響,廉署在考慮是否要向法院如此申請時,必須顧及市民對事件的整體觀感:「沒錯你是有權申請,但是否合符比例、是否必要?」
發表於 9-8-2013 02:21: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9-8-2013 02:54 AM 編輯
本來都唔想多言,但又係衰,痛之心,恨之切的心態。
我想問句,鬧人:八婆...八婆...賤人...What the x ...
上下盤 發表於 5-8-2013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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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教師!? 林慧思 41秒 !人老母 大叫公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JwmwlklI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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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思 41秒 !人老母 大叫公安 , 1分02秒拿出電話拍片 不停言語挑釁, 3分20秒繼續高聲疾呼 叫警察拉佢 反指警方恐嚇, 3分40秒轉移指責對像至拿住手機的一位女士, 4分15秒 繼續挑釁警方 聲稱23條未立法 警方已很囂張跋扈, 4分40秒 指責警方是由大陸派落黎既公安, 5分40秒 繼續叫警方拉佢 還聲稱自已被拉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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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9-8-2013 02:25: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9-8-2013 02:28 AM 編輯

林慧思再道歉 盼「到此為止」

反口覆舌,無恥之尤,林老C之前誠懇地再道歉,並盼到此為此,正常人會以為是要求雙方停止干戈,但林老C即時林老C,她是要求大家批評她到此為止,而她卻向劉Sir背後狠插一刀,為免再被五毛,現抄&#37682;二段新聞如下,請看下述報導,是非自有公論
http://lifestyle.etnet.com.hk/co ... features/news/19167

晴報:林慧思再道歉 盼「到此為止」       2013-08-06

  教師林慧思「爆粗」事件引發連串風波,她昨表示無悔當日罵警,但希望停止爭拗。

http://hk.news.yahoo.com/林慧思-不明白周日集會-為何不屬政治活動-144000124.html
林慧思:不明白周日集會 為何不屬政治活動
香港電台 - 1小時前
出席有關集會的已退休警司劉達強,對得到警方及政務司司長的支持感到開心,希望公眾除下「有色眼鏡」,不要誤會警隊。

因不滿警方執法,以粗言責罵警員的小學教師林慧思就指,不明白為何當日集會,不屬於政治活動。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就說,當日舉行集會的團體,立場鮮明,警方認為不屬「政治活動」,令人感到奇怪,希望警方詳細解釋。
發表於 9-8-2013 02:29:5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9-8-2013 10:28 AM 編輯

朱敏健指監警會跟警方聲明看法一致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647006&csid=261_341
08.08.2013 17:34
警方發表聲明,回應退休前休假的警司劉達強出席支持警方執法集會引起的爭議,指退休前休假的警員,已不能執行警務工作,因此他們的言行不會影響警方公正執行職務。雖然警務人員不能參與政治活動,但基於現有資料及《警察通例》,警方不認為當日集會屬於受規管的「政治活動」,希望社會各界能夠根據事實看待事件。警隊管理層明白前線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粗言謾罵感到屈辱,相信不少巿民也會有所體會。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表示,監警會的看法跟警方一致,劉達強當時已不能執行警務工作。他又同意,要考慮警員出席活動時的言行,有否影響警隊公正執行職務等因素,以決定警務人員有否違規。四個警務人員組織早上和管理層見面,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亦說,看法和管理層一致,又指當日很多休班警員支持集會,因為社會上很多人對警方執法採取不合作、不守法態度,令警員工作困難。


前&#32171;警員:有冤無路訴  


09/08/2013

前&#32171;警員:有冤無路訴

警民衝突升溫,警員慨嘆執勤時被羞辱卻有冤無路訴。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指,盼大眾尊重警隊執法。特首梁振英昨晚亦回應,大型集會有不同意見,警員工作猶其困難,但故意阻撓執法屬違法,希望市民理解警方執法難處。而早前出席集會&#25745;同袍的警司劉達強,獲警方證明無違反守則。
本港警民關係面臨嚴峻挑戰。Christine(化名)任職警務督察數年,曾在大型遊行當指揮官。她指前&#32171;警員面對遊行人士惡言攻擊、以粗口問候,情緒達臨界點,同袍都認為做港島區遊行是最厭惡、最受辱的工作。「我作為指揮官,遊行完了只能對同事說辛苦了,聽完就算啦,甚麼也幫不上忙。」
大型集會 上級「三不」指令
面對大型集會她透露上級傳達「三不」指令,包括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擋記者。「以前勸告不聽即刻告!現在是一勸告、二勸告、三都係勸告。還有人挑釁:『點呀阿Sir,告我&#21526;!』」她坦言,警員都是人,有時築起人牆也是維護示威者安全。「有時候架車就係我背後行過,所以天氣幾熱都穿反光衣。」她又指,「曾有朋友在社交網罵警察,我明知事實並非如此,但警員受辱卻無法為自己辯護,與圈外朋友亦疏遠了。」
遊行文化「旨在挑釁」 尊嚴大不如前
投身警隊八年的Ryan亦指,現時的遊行文化旨在挑釁,警員的尊嚴大不如前。「市民可以投訴警察,我們不可以投訴市民無禮,我們的人權在哪裏?」他認為警員成為市民的「出氣袋」,或與現時的政治氣氛和遊行文化有關。
東九龍衝鋒隊警署警長、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憶述,二零零三年五十萬人上街,以前&#32171;警員身份駐守維園。當日有市民欲衝擊警方防&#32171;,破口大&#39393;:「我&#21707;唔好聽警察講,衝出馬路!」但在場卻有遊行人士協助警方「勸交」。陳說:「當時真係好感動,警員人數唔夠遊行人士多,如發生衝突,場面實難以控制。」
陳指,明白遊行集會是市民公民權利,但部分人刻意挑釁是無視公眾安全,建議設辱警罪維護警員尊嚴。他昨與三個警察員方組織與警隊管理層會面後,表示會上討論到近年前&#32171;警員常受到不禮貌對待,執法困難,望港人支持警隊執法。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亦稱,其姨甥女是警務督察,作為政務司長,有信心警隊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依法維持治安,希望大眾支持和尊重警隊。
「市民以警為敵」 前&#32171;洩氣離職
社會對警隊的負面看法,令不少新晉警員感到洩氣,間接令流失率上升。有軍裝巡邏警員透露,近年警方執法不時被故意留難,同袍都有苦自己知。
女警向同袍哭訴遭非禮
軍裝巡邏警員李先生(化名)指,有入職一年的80後女警,因執勤時經常被違法者以粗言穢語問候,原本開朗的性格變得鬱鬱寡歡,最後決定離職。另外,半年前有女警疑在遊行活動被示威者非禮,感到冤屈,遂向同袍哭訴。他指,現時部分市民都以警為敵,警隊中並無EQ訓練,僅銘記警官教導:「不要理會閒言閒語,做對的事就是了。」同袍間也會透過WhatsApp、LINE等群組互相打氣,抒發怨氣。
警方指,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常遇到挑戰,但會表現冷靜、克制和專業,以無私的精神依法執行職務,並希望獲得市民的尊重和支持。
警方:劉達強無犯例
正在退休前休假的警司劉達強為&#25745;同袍,參與旺角街頭的聲討集會,被質疑違反守則。警方昨日發聲明,指劉非參與政治活動,無違反《警隊通例》,不會防礙警方公正執法。
警方聲明指,據《警隊條例》條例,警員在退休前休假的最後一個工作天,把委任證交還後,已不能執行警務工作,故不影響警方公正執行職務。聲明又指雖然警務人員不能參與政治活動,但基於現有資料及《警察通例》,警方不認為當日集會屬受規管的「政治活動」,希望各界能根據事實看待事件。
盼對警員有偏見者 除下有色眼鏡
另外,劉達強回應指,盼對警員有偏見者可除下有色眼鏡。但主角林慧思昨接受電視台訪問時指,認為當日集會屬政治活動,當中有立法會議員出席,屬於政治表態。
發表於 9-8-2013 02:33:39 | 顯示全部樓層
警方就警務人員在退休前休假期間參與公眾集會發表聲明
*************************
  就有警務人員在退休前休假期間參與八月四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舉行的一項公眾集會,警方今日(八月八日)發表以下聲明:

  根據《警隊條例》第18條,每名警務人員均獲發委任證,作為其獲授權的證明。而當有關人員開始退休前休假,必須在最後一個工作天把委任證交還上級,所以不能再行使警權及執行警察職務。

  《基本法》第39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8條保障所有香港居民權利和自由,警務人員,作為香港居民一份子,除受法例規管外,也享有同等權利和自由。

  根據《警察通例》第6-01章34段,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除非在若干特定情況下,人員均不能參與政治活動,包括:
(a) 支持或參與政治團體的政治活動;
(b) 非為執行職務而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包括向傳播媒介發言);
(c) 派發政治刊物;
(d) 為任何候選人的政治觀點或競選政綱宣傳或辯護;及
(e) 為政治團體拉票或助選。

  以上規管旨在確保所有警務人員均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警務工作,當中已平衡人員的公民權利和公正執行職務的需要,並讓公眾人士了解所有警務人員均政治中立,以維持市民大眾對警隊在執行職務時之信心及信任。

  並須指出以下兩點:
(一) 在退休前休假的人員,因已不能執行警務工作,因此,他們的言行,一般來說,不會影響警方公正執行職務。
(二) 就有關八月四日有團體假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舉辦的公眾集會,基於現有資料及根據上述《警察通例》,本處認為該次集會並非為受該通例規管的「政治活動」。

  事件引起了廣泛的爭論,希望社會各界能夠根據事實來看待這事件。

  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也希望前線警務人員執法時獲得市民的尊重和支持。警隊管理層完全明白前線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粗言謾罵而感到的屈辱,相信不少巿民也會有所體會。

  警隊會繼續以專業、不偏不倚和克制的態度來處理公眾活動和可能出現的事故,保持與公眾的溝通,避免公眾誤解。巿民亦應聽從現場警務人員指示,以配合警方工作。故意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屬於違法行為,警方會採取有效措施果斷執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百八十四號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32分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8/08/P201308080340.htm
發表於 9-8-2013 02:38:3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9-8-2013 10:28 AM 編輯

街頭謾罵,政治包裝 - 林超榮
明報 - 林超榮專欄《蒼蠅一聲笑》8月6日

 一個老師關起課室門,開始上堂,忽然有家長闖入,希望了解老師教了些什麼,老師會有什麼反應? 當然,希望家長盡快離開,以免騷擾授課。

 兩隊球隊在球場上比賽,一個球迷衝入球場,球證希望他們離開,以免影響球賽進行。

 一個教師走入警方封鎖線,不肯離開,發問為什麼我不可以入內? 為何只有她一個人衝入封鎖線,其他市民不會。 因為,這是常識。正如。沒有人在紅燈時衝過馬路。
 這個老師闖入了警方封鎖範圍,她一開始就發出錯誤問題。 「點解我不可以行入封鎖線?」

 她其實想問 :「裡面發生什麼事?」

 警員給她一個答案,因為,有兩幫人發生衝突,不想有市民牽涉其中。她才肯離開。 點解市民不可以行入去,答案好簡單,因為,你不是警察,警員正在工作中,恐防發生意外,傷及無辜。

 我不是撐警方,即如我們在街上拍戲,也不希望市民衝入鏡頭之內。我們無暇解釋,只希望互相尊重。 警方回應每個好奇市民的發問,難道在街頭搞個臨時記者 招待會。 教師是不是被人警員過分兇,見仁見智,警員解釋後,雙方都該心平氣和,教師若然死咬不放,已經有失斯文,加上她的口頭陳述全部失實,將警員指為 公安,講洋文粗口,大罵八婆,她說,老公比她更癲,「情緒發泄」得無道理。

 一個教師講粗口有無問題,我覺得好有問題,不是說粗言,而是,一個成年人不能用最佳方法面對問題,竟然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把事件弄到不可收拾,未能正己怎可以正人。

 普通的街頭謾罵,大部分人用政治包裝,轉移問題,真的出了問題。







屈穎妍接裸照恐嚇信報警 內容提國教新界東北 (《明報》,17/10/2012)
發表於 9-8-2013 09:47:27 | 顯示全部樓層
"青同學"正在欺負"法同學", 老師看見不但不阻止, 還用椅子圍著他們.......另一老師看見仗義執言, 叫了聲wtf, 你就不責難袖手傍觀的老師, 反而鬧人講粗口? 智障嗎? 岳不群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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