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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香港市民包圍青關會頭目 怒斥警方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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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8-7-2013 09:37: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28-7-2013 09:43 AM 編輯

警方縱容香港青年關愛協會


香港市民包圍青關會頭目 怒斥警方縱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PyZ3vF-zSY
阿SIR冷靜應對發火女教師!!(前傳字幕版)揭露「香港青年關愛協會」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557986634239100
「香港人再係咁沉默,就會企咗去邪惡嗰邊••••••出聲真係要勇氣,希望大家都有呢份勇氣。」我們或許只看到女教師與警察的爭執,卻不曾深思是誰讓警察與巿民處於這種對立的局面;我們也許只看到警民的衝突,卻不曾警覺一隻無形的手,正逐漸在扼殺香港的核心價值。但願這一次的事件,讓我們覺醒,我們身處的社會,而不只是停留在譴責粗口的道德潔癖。








有市民不满林国安等人所为,冲破封锁线,有市民被林勒住脖子,
                  又遭另一恶徒用脚狠踢,混乱中林跌倒在地。
 樓主| 發表於 28-7-2013 15:03: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31-7-2013 11:09 PM 編輯

對無動粗的市民就咁惡,點解對青關會就變成軟皮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AGDlLX0j3M

点解不同對待
發表於 28-7-2013 17:17:21 | 顯示全部樓層
愛講力都係學社民連咋,當然發揚光大。
發表於 29-7-2013 00:15:39 | 顯示全部樓層
愛貪愛暴愛港力,孖住青關齊出力。
 樓主| 發表於 29-7-2013 00:46:21 | 顯示全部樓層
陳雲︰如何毀滅一隊警察

《信報》,2010年1月26日

毀滅一隊警察,不須人民起義,不須槍炮刀劍,只須政府以不義之名,唆使警察陷害忠良,警察就濫權營私,不成為警察,而成為家僕與鬼卒了。

回歸之後,警察在警局強姦報案少女,脫衣羞辱保育靜坐示威者,在香港電台門口拘捕做完論壇節目的示威少女以及掀褲拍攝其腰部紋身,胡亂控告和平示威者以襲警罪名。看來,前皇家香港警察的遺風,連帶香港的家業,在曾蔭權手上敗壞得差不多了。新政府不珍惜香港的良風善政,一切終如逝水,無可挽回。

是警察,不是私人衞隊

一九六七年之前,香港警察包娼庇賭,當街勒詐小民,如有牌爛仔。港人信任警察,來自六七暴動。暴動帶有反殖民地鬥爭的色彩,但後來因本地居民與難民要求治安與秩序,斥責土共暴徒,支持警察執法,結果反而令大部分香港居民認同港英維持公共秩序的政府功能,將中共視為境外威脅力量,強化港人的恐共情緒,產生本土居民意識,維護了殖民地統治之合法性。

暴動之後,英女王授予香港警察「皇家」之名,港府大增警力近六成,港督麥理浩厲行廉政,提高警察的入職學歷及訓練品質,令港人放心授權,即使後來有當街無理搜查身份證,這種其他文明地方認為是奇恥大辱之事,港人也覺得理所當然。

然而,港英即使集權,卻是懂得克制權力的。一九七七年維多利亞公園的保釣示威,威利警司嚴厲清場,亂棍打人,很多示威者頭破血流,但港英並未以襲警罪名控告示威者。襲警罪名,是對付黑幫挑釁用的,匪徒一旦與警員有身體接觸,不論是否攻擊,警察便可以此罪名控告,法庭也會輕易定罪,藉此震懾惡勢力。

然而,這是留中不發的鎮山大權。將襲警罪名用來對付和平示威者,是輕賤權力,將游散示威的市民當作暴力黑幫集團成員同等處理。同理,用重案組警力對付示威組織者,也是輕賤權力。政府是小題大做,侮辱警察(假若警察仍有良心及職業操守的話),當警察是家丁嘍囉、私人衞隊,警察日後在行使刑法權力之際,也會失去分寸,動輒濫權,成為酷吏。

個人一例。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在赴德國之前在《年青人周報》登了文章,剖析港英政府制定妨礙自由的《公安條例》,也仗義聲援被捕的「四五行動」成員。爾後,我每年暑假回港,往灣仔青文書屋途中,都會遇到態度特別和善的巡警搜查身份證及書包,令我發不起脾氣來。最後的一次,我忍不住問﹕「我的樣子像偷渡客麼?」巡警笑說﹕「我只覺得你不像本地人而已。」我笑答﹕「也許我僑居德國太久了。」他說﹕「那你有否德國護照,為何不留在德國呢?」

「巧暴力」誘捕示威者

於是,我才明白是港英用搜查身份證之特權,借助巡警傳個口信。這是港英對付異議者的政術,雖也濫權,卻比曾蔭權政府在二○○八年將利東街的示威者捉入警署,脫光之後,要示威青年張開陰戶或掀起陰囊搜查毒品,來得文明。

殖民地政府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用強悍武力對付異議分子,用政治及外交方法將之遞解出境,但不會輕易動用刑法罪名,否則法治蒙污,得不償失。

回歸之後,警隊落在曾蔭權手上,卻不以強悍武力,反而用「巧暴力」(smart violence)的權術,挑釁和平示威者,例如幾個人抬起示威者用手指搓捏其肌膚,使其扭動反抗,或用圍欄封鎖或收緊示威路線的方式,肆意激怒示威者,使其發生口角或身體推撞而控告以襲警罪名,有時甚至示威者舉起鏡頭拍攝警察,也受到一般毆打的罪名警告。這是以刑法誘捕市民,《孟子》所謂「網民」(張開法網驅趕人民進入),猶如大陸的「釣魚執法」。警察在此等戰術擺布之下,會滋生詐偽之心,維護正義與法紀的操守,終將蠶食殆盡。市民—特別是面對互聯網資訊的年青一代,認清警察蠱惑的真相之後,會對警察執法失去信任。

襲警罪名濫用之後,被定罪者會引來社會同情,而示威者稍有異動,都會被控告襲警,反正罪名一樣,為何不真打起來呢?不大白不打,血氣方剛的青年就真的會動武,襲擊警察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稍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都會克制權力,不會輕賤刑法,就是這個道理。

香港法紀無存,警察與市民爾虞我詐,功利一點地說,香港還能讓資本家安居和招引大陸人來購物消費麼?港府如此輕賤刑法,不正是在挖香港的牆腳,破壞香港的繁榮基礎麼?

回歸之後,年輕人不再尊重警察,近日大量網上留言在辱罵警察,這是四十年來罕見的景象。香港警察從四十年前的頹唐之中,建立信譽,過程維難,年長一代見到今日的景象,可謂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正義的執法者,當你不斷地接到不符合公義和法理的上級命令,你還敢正視你頭上的警徽麼?你對得住市民的託付麼?再不辭職的話,你能面對人格腐敗、被正義市民鄙視的下場麼?警察世家出身的曾蔭權閣下,你還能懵懂下去麼?

攝:5th Feb 2011 菜園糊士托:菜園文學館
陳雲︰如何毀滅一隊警察 《信報》,2010年1月26日 毀滅一隊警察,不須人民起義,不須槍炮刀劍,只須政府以不義之名,唆使警察陷害忠良,警察就濫權營私,不成為警察,而成為家僕與鬼卒了。 回歸之後,警察在警局強姦報案少女,脫衣羞辱保育靜坐示威者,在香港電台門口拘捕做完論壇節目的示威少女以及掀褲拍攝其腰部紋身,胡亂控告和平示威者以襲警罪名。看來,前皇家香港警察的遺風,連帶香港的家業,在曾蔭權手上敗壞得差不多了。新政府不珍惜香港的良風善政,一切終如逝水,無可挽回。 是警察,不是私人衞隊 一九六七年之前,香港警察包娼庇賭,當街勒詐小民,如有牌爛仔。港人信任警察,來自六七暴動。暴動帶有反殖民地鬥爭的色彩,但後來因本地居民與難民要求治安與秩序,斥責土共暴徒,支持警察執法,結果反而令大部分香港居民認同港英維持公共秩序的政府功能,將中共視為境外威脅力量,強化港人的恐共情緒,產生本土居民意識,維護了殖民地統治之合法性。 暴動之後,英女王授予香港警察「皇家」之名,港府大增警力近六成,港督麥理浩厲行廉政,提高警察的入職學歷及訓練品質,令港人放心授權,即使後來有當街無理搜查身份證,這種其他文明地方認為是奇恥大辱之事,港人也覺得理所當然。 然而,港英即使集權,卻是懂得克制權力的。一九七七年維多利亞公園的保釣示威,威利警司嚴厲清場,亂棍打人,很多示威者頭破血流,但港英並未以襲警罪名控告示威者。襲警罪名,是對付黑幫挑釁用的,匪徒一旦與警員有身體接觸,不論是否攻擊,警察便可以此罪名控告,法庭也會輕易定罪,藉此震懾惡勢力。 然而,這是留中不發的鎮山大權。將襲警罪名用來對付和平示威者,是輕賤權力,將游散示威的市民當作暴力黑幫集團成員同等處理。同理,用重案組警力對付示威組織者,也是輕賤權力。政府是小題大做,侮辱警察(假若警察仍有良心及職業操守的話),當警察是家丁嘍囉、私人衞隊,警察日後在行使刑法權力之際,也會失去分寸,動輒濫權,成為酷吏。 個人一例。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在赴德國之前在《年青人周報》登了文章,剖析港英政府制定妨礙自由的《公安條例》,也仗義聲援被捕的「四五行動」成員。爾後,我每年暑假回港,往灣仔青文書屋途中,都會遇到態度特別和善的巡警搜查身份證及書包,令我發不起脾氣來。最後的一次,我忍不住問﹕「我的樣子像偷渡客麼?」巡警笑說﹕「我只覺得你不像本地人而已。」我笑答﹕「也許我僑居德國太久了。」他說﹕「那你有否德國護照,為何不留在德國呢?」 「巧暴力」誘捕示威者 於是,我才明白是港英用搜查身份證之特權,借助巡警傳個口信。這是港英對付異議者的政術,雖也濫權,卻比曾蔭權政府在二○○八年將利東街的示威者捉入警署,脫光之後,要示威青年張開陰戶或掀起陰囊搜查毒品,來得文明。 殖民地政府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用強悍武力對付異議分子,用政治及外交方法將之遞解出境,但不會輕易動用刑法罪名,否則法治蒙污,得不償失。 回歸之後,警隊落在曾蔭權手上,卻不以強悍武力,反而用「巧暴力」(smart violence)的權術,挑釁和平示威者,例如幾個人抬起示威者用手指搓捏其肌膚,使其扭動反抗,或用圍欄封鎖或收緊示威路線的方式,肆意激怒示威者,使其發生口角或身體推撞而控告以襲警罪名,有時甚至示威者舉起鏡頭拍攝警察,也受到一般毆打的罪名警告。這是以刑法誘捕市民,《孟子》所謂「網民」(張開法網驅趕人民進入),猶如大陸的「釣魚執法」。警察在此等戰術擺布之下,會滋生詐偽之心,維護正義與法紀的操守,終將蠶食殆盡。市民—特別是面對互聯網資訊的年青一代,認清警察蠱惑的真相之後,會對警察執法失去信任。 襲警罪名濫用之後,被定罪者會引來社會同情,而示威者稍有異動,都會被控告襲警,反正罪名一樣,為何不真打起來呢?不大白不打,血氣方剛的青年就真的會動武,襲擊警察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稍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都會克制權力,不會輕賤刑法,就是這個道理。 香港法紀無存,警察與市民爾虞我詐,功利一點地說,香港還能讓資本家安居和招引大陸人來購物消費麼?港府如此輕賤刑法,不正是在挖香港的牆腳,破壞香港的繁榮基礎麼? 回歸之後,年輕人不再尊重警察,近日大量網上留言在辱罵警察,這是四十年來罕見的景象。香港警察從四十年前的頹唐之中,建立信譽,過程維難,年長一代見到今日的景象,可謂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正義的執法者,當你不斷地接到不符合公義和法理的上級命令,你還敢正視你頭上的警徽麼?你對得住市民的託付麼?再不辭職的話,你能面對人格腐敗、被正義市民鄙視的下場麼?警察世家出身的曾蔭權閣下,你還能懵懂下去麼? 攝:5th Feb 2011 菜園糊士托:菜園文學館
 樓主| 發表於 29-7-2013 01:13:57 | 顯示全部樓層
【大文周日】林慧思事件背後劇本

問大家兩個很簡單的問題:

1. 請問大家知不知林慧思是誰?

2. 林慧思事件,是非黑白已很明確,但何解主流傳媒和警方這麼落力去釘死這個不起眼的人?

先答以上兩個問題。林慧思是誰?相信除了某政團的部份人知道外,全港市民都不知她是誰,何解?因為她根本不是名人,不是政治人,沒名氣,人一個,甚至做教師也不會引起公眾興趣,總之平凡市民罷了,她和很多選民一樣,是某政黨的支持者,無特別。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這個不起眼、沒權力、也不見得有巨大財力的平凡人,傳媒和警方會這樣落力要置她於死地?大家回想一下,社運界示威衝鐵馬,警察和遊行示威民眾起衝突、甚至肢體衝撞,警方都未必會發出強烈譴責聲明,林慧思當日,只不過與一位高級女警互相頂嘴幾句,老實講,平日在街上,警察炒牌與市民罵戰也常見,有什麼出奇,但林慧思成為了警察針對焦點,大家有無想過,這當中是否太離奇???
=============================

劇本是這樣的:

平凡人獨力勇武單挑港共組織 --> 五毛抹黑 --> 主流傳媒跟五毛版本吹喇叭報道 --> 明知有冤情仍然置你於死地 --> 植入「共產黨很強大,不要自以為勇武」--> 當事人隨時工都無得做+ 精神折滕 --> 植入「必須要團結跟大方向才有望挑戰中共港共」--> 市民開始動搖 --> 再植入「看!泛民被搞散,自己勇武有好下場嗎!?」--> 引證「不要獨立獨行,要跟大隊」--> 打消勇武於萌芽醒覺狀態 + 只有主流泛民才是對抗共產黨唯一武器。
=============================

把以上劇本,再加進「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和理非非」、泛民「又傾又砌才是正道」、泛民主張的「爭取中共多一點信任」等等,實在太吻合了吧。

林慧思當日與警察 ( 還要只是一名高級女警 ) 頂嘴,根本小事到不得了,但連日來報道不單止沒有澄清事實,更不斷踩多幾腳、警方的譴責聲明,都在把事情無限放大和「災難化」,市民大眾在耳濡目染下,都會覺得事情非比尋常,產生「像林慧思這類人真是很麻煩呵」的聯想。但這一切,其實都是一套劇本,是港共政府與泛民默認了的劇本。

如果你認為陳大文想得太多,只因為你想得太少。
如果你認為陳大文說的太離奇,只因你不懂中共港共和泛民的離奇。
如果你認為陳大文說的沒道理,不如請先解答,為什麼林慧思這個平凡人竟然成為傳媒踐踏和警方釘死的對象,若果認為這問題也太離奇,便應該好好細看本文。
發表於 29-7-2013 09:57:01 | 顯示全部樓層
講咁多,只是想話,而家當眾媽叉警方嘅人就是"正義"呀嘛.
完全明白,我想我屬於邪惡的類別.
發表於 29-7-2013 10:49:45 | 顯示全部樓層
警方最錯係無拉個女教師,女教師阻差辦工,侮辱警務人員...講完
發表於 29-7-2013 12:44:14 | 顯示全部樓層
講咁多,只是想話,而家當眾媽叉警方嘅人就是"正義"呀嘛.
完全明白,我想我屬於邪惡的類別.
超音 發表於 29-7-2013 09:57 AM
講咁多,只是想話,而家當眾媽叉警方嘅人就是"正義"呀嘛.
完全明白,我想我屬於邪惡的類別. X2
發表於 29-7-2013 13:18:33 | 顯示全部樓層
今期最流行名詞: whats the fxxk, 由社民連女教師親自受課。
發表於 29-7-2013 13:41:18 | 顯示全部樓層
鬧警察就錯?咩邏輯?

唔怪得禿鷹夠膽講黑影論。
因為警察唔鬧得。
發表於 29-7-2013 13:43:15 | 顯示全部樓層
愛港力出手,社民連出囗。
發表於 29-7-2013 13:46:38 | 顯示全部樓層
鬧警察就錯?咩邏輯?

唔怪得禿鷹夠膽講黑影論。
因為警察唔鬧得。
原罪 發表於 29-7-2013 01:41 PM


鬧警察就啱?咩邏輯?

唔怪得MISS 夠膽講FUCX。
因為教師好鬧得。
發表於 29-7-2013 14:00:23 | 顯示全部樓層
鬧警察就啱?咩邏輯?

唔怪得MISS 夠膽講FUCX。
因為教師好鬧得。
超音 發表於 29-7-2013 01:46 PM



    你無論點反駁就唔好咁樣引用啦…

句野又唔通順…
發表於 29-7-2013 14:01:29 | 顯示全部樓層
私人時間講粗口,請問有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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