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sdaily 玩具日報

 找回密碼
 註冊
樓主: 上下盤

[新聞] 林慧思老師

 關閉 [複製鏈接]
發表於 9-8-2013 09:51:3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9-8-2013 10:00 AM 編輯

C觀點 - 施永青
市民應干預警方執法嗎?        
(2013年08月08日)


【am730專欄】林慧思事件弄到滿城風雨,凸顯香港社會的分裂已日益嚴重。
不滿現行建制的人,覺得遲遲未進行他們理想中的民主選舉是不可接受的。他們盡一切努力,尋找政府的不足,破壞政府的威信,要政府沒法施政,以便推倒重來,好讓他們建設自己的烏托邦。
這批人是理想主義者,他們高舉普世價值的旗幟,很容易佔領道德高地,在輿論上有較多的話語權。
然而,社會上更多的是沒有遠大理想的普通人,他們較關注的是個人與家庭的日常生活,只要並非走投無路,他們對建制上的不完美仍有一定的忍耐能力,他們擔心,若是各派政治力量都堅持理想,鬥爭就永無休止,港人的生活亦難有寧日。
其實,相對世上大部分地方,香港人的生活算是過得不錯的。在廣義上來說,香港人都是得益者,在政治上取態保守是正常的。他們平時比較沉默,不反對激進為他們爭取權益,但當激進派動搖建制的根基時,他們就會有所擔憂。
林慧思事件引起保守派這麼大的回響,是因為她挑釁的不是個別政客,而是香港警察進行正常執法的權力。保守派擔心,若是警察的合法權力也保不住,建制就維持不下去,他們的既得利益,亦可能保不住。
香港警察一向予市民的印象普遍不錯。他們處事公正,不收小恩小惠,亦不會濫用權力,比歐美國家的一般警察水平,過之而無不及。香港有這麼好的治安,香港警隊功不可沒。
因此,當林慧思干擾警方處理法輪功與青關協會的對峙時,市民普遍站在警方的一邊。一般人會覺得,既然已有警察在維持秩序,其他人就不應憑一己的判斷,去干擾警方的做法。
反建制派為林慧思辯護,認為問題是警方處事不公,有偏幫青關協會之嫌,林慧思只是仗義執言罷了,社會不應因為林慧思講了一句粗口,就否定林慧思勇於主持公義的正確行為。
我不在現場,很難判斷林慧思對警方的指控是否成立;但我認為,在一個法治社會,維持治安的工作,只能交由專責的警隊去做,不可能讓每個市民都按自己的標準,各自在街上主持正義。否則,一定會出現不同的市民有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判斷,很容易引起市民之間的衝突。這只會為警方添煩添亂,令生活在社會的人更感不安。
林慧思是一名老師,她的行為很容易影響她的學生。她偶然講一句粗口,影響不大;最怕是她的學生,將來也像她那樣,自以為真理在手,到處為社會主持公義,那香港社會勢必陷入混亂。
現時香港的政制雖未完善,但大部分市民尚未覺得應在這一刻就把整個建制推翻,以至連警方的執法權力也可以毋須尊重。這並不符合大多數市民的意願。
發表於 9-8-2013 10:00:33 | 顯示全部樓層
政能量- 胡詠言


語言偽術 轉移視綫
09/08/2013
香港真的病了!個別政黨、教師組織負責人,不去探討林慧思講粗口是否有違教師操守;不去探究林慧思身穿「粗口」T恤,出席政黨公開活動的對與錯。反而槍口一致對準警隊,指退休前休假警務人員有違政治中立,甚至動用立法會和監警會,質疑警隊的政治中立。
教師講粗口變成仗義執言英雄,當事人不作自我反省,反指當日旺角的反粗口集會,有政治人物出現,故集會是政治集會。嗚呼哀哉!這是甚麼世道?政黨、教師組織還懂得是非對錯、社會公義嗎?
從粗口教師事件發生,到將視綫轉移到退休前休假警務人員身上。讓人們上了一堂生動的「公民教育課」,學懂矛盾轉移及歪理變真理的伎倆。
那些無時無刻將公義掛在嘴邊,指摘別人搞「語言偽術」的所謂政治人物,及教師組織,竟然在林慧思講粗口的問題上,大玩「語言偽術」。對教師講粗口輕描淡寫,明責暗保。對仗義執言的退休前休假警司劉達強,反過來口誅筆伐,借題發揮劍指警隊。
事件讓人從另一角度看清政治醜惡的一面,為達政治目的,不擇手段,甚麼社會公義、社會道德標準都只是騙人的包裝和伎倆。目前的政治生態,這類鬧劇仍會不斷重複上演,這才是香港的悲歌。
粗口教師事件演變至今,警隊終於發表聲明,力證劉達強沒有違規。警隊的行動是逼不得已,若不發聲明撑劉達強,勢打擊警員在政治夾縫中維持治安的士氣。
發表於 9-8-2013 10:45: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hat 於 9-8-2013 10:59 AM 編輯

轉載

【真相】 調理農務蘭花系林慧思(新增中文粗口無刪版本片段)

9�8�2013流出新片

最新片段面世:挑釁程度為最高級別,有講”X阿伯有” (2013年必看片段)

全新片段,必看

http://youtu.be/OJwmwlklI2w

http://youtu.be/4DTBQAO6o4A


______
再修改少少,加幾張照片,欠笑同事買AGNES b手包照

根據網上資料,成件事件有理由懷疑係一場早有預謀的煽亂行動,

呢位林慧思根本就唔係什麼買完餸,路經此地而路見不平,因家住上水而現場附近均冇餸賣。

客觀背景資料:

1. 呢位林慧思本身就係“調理農務蘭花系”成員。









2. 呢個組織就係宣揚以暴易暴去對付不同政見者。







3. 在佢地網上電台節目中,早以公然表達會針對愛港力量、愛港之聲、沉默之聲及青年關愛協會出現的場合作挑釁行動! (可見證在低俗頻道-現代豪俠傳 2013-06-13 b節)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GAFku_py7U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發前後劇情舖排 (根據撐呢位林慧思老師所提供所謂現場完全版本):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k_RmTE4Ez8



林老師和平日打扮不同





1. 有位蘭花系雄哥(李錦雄)先揭序幕,首先撕毀警方的封鎖線在現場大鬧! (及後見低俗頻道-現代豪俠傳 2013-07-18 a節, 從主持與林慧思的交談中,親暱叫呢位李錦雄為「雄哥」,即雙方並不是如呢林慧思所言話路過又唔識呢位雄哥)





2. 之後,林慧思及其丈夫先後出場,兩人有計劃地分開兩邊對現場執法人員叫囂!之後衝入封鎖線內繼續挑釁執法人員!而在旁(除了佢丈夫外)分別有幾部有zoom in/zoom out功能錄影機在不同方位進行拍攝(又唔知邊幾個"渣"機?) !從林慧思大聲叫出警員編號時,大家都清楚鏡頭zoom in去拍警員肩膀上的警員編號!試問一位碰巧路過的途人又是否會經常攜帶拍攝器材行街??(或者,如果佢地全程用手機拍攝,而影像又鬆又蒙,反而還有公信力!)

3. 當穿白衣的高級警員解答佢的問題時,呢位林慧思並沒有好像一般途人收聲,反而還繼續進行挑釁!這有違一般正常人反應!

4. 在拍攝尾聲時,又有一位耳掛咪高鋒及身攜擴音機的男士,繼續發炮狙擊現場不同政見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發後劇情舖排

1. 現場影片經剪裁後由呢位林慧思女士自己上載到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Z_QvmIPMfA



2. 蘋果將有關片段影片轉載,並以警員克制對待粗口女途人。 (幾小時後,蘋果又匆匆將有關片段下架刪除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x8T5SDQKqg



3. 讀者網民對影片上這位林女士的行為表現不滿,而不斷在討論區聲討這位女士!(但一些對呢位林女士負面評論的帖,在毫無先兆下被回收了!及後經網民聲討不滿下,一小部份倖存的帖被轉移到吹水區? (但明明條帖係一則時事評論討論?)

4. 網民對刻意封帖不滿,行動升級,繼而要求這位林慧思向當時前線執法警員道歉。

5. 林女士求助組織及社運友人,討論區出現一些撐佢的回帖,可惜內容空泛又重復,並說不出所言?以林慧思的見義勇為而避談佢是否知法犯法! 並冠對林慧思的批評者為 「五毛」、「中共打手」...等等名稱



6. 林慧思高調出席其所屬組織的成人網站節目,圖為自己行為不當粉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BlJsHCzNJ8



7. 在一片輿論壓力下,其學校及林慧思草草發出一份毫無誠意的聲明,信中並沒有為自己在現場斥罵前線執法人員不敬道歉!之後在自己FB中並沒有為自己失言內疚,並爆出一句 「才不怕!」回應網民不滿!

8. 及後高姿態參與其組織內的聯歡又夜宴,接受其組織人士的表揚!

9. 警員協會等員工組織發公開聲明,對林慧思行為表示「憤慨」!

10. 網民對林老師起底,發現於 2010年明報報導中,林老師係社民連成員...另發現林老師一早在示威中稱背後警察為犬儒,稱自己學生為"自閉仔",稱和自己討論的學生為"五毛",議論同事"成日掛住買agnes b"。






http://www.mingpaotor.com




11. 林慧思為恐教席不保,號召支持者萬一佢因行為不當被學校辭退時,就走出來向學校施壓!

12. 同時期,高調地在28號在旺角西洋菜街擺街站,希望取得民眾支持!

13. 同組織內的人做媒,去學校門外扮家長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支持林老師!



14. Aug 8, 2013, 蘭花系、社民連、人民力量吹大雞, 大批人士力阻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的香港市民到場支持或簽名, 以暴力阻礙香港市民的表達自由、集會自由, 更有暴民衝上主辦者的台上揮動藏獨旗和中華民國亡國旗、港英旗。




















15. 林慧思強調不會向當日執法警員致歉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293284


   粗口教師不向警員道歉


16. 寶血會培靈學校馮敏兒首度開腔,坦言近日收到不少電話,包括查詢轉校手續。
http://www.singtao.com/yesterday/loc/0806ao08.html


     培 靈 校 長 認 有 家 長 查 詢 轉 校

17. 坊間民調和傳媒報導情況的逆差

  (a)報紙民調: http://lifestyle.etnet.com.hk/column/index.php/component/etnetvoting/273

  (b)香討民調 :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2247207

18. 民調方面, 支持林慧思的比例長期偏低, 游走在 15-25%之間, 高登仔開始吹大雞造假 :




19. 法輪功的美國資助喉舌發出獨家片段, 林慧思在騷動前表明全力支持法輪功 :


林: 支持法輪功 共產黨係邪教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vXeSiq7gBw
發表於 9-8-2013 11:39:59 | 顯示全部樓層
嘩... 搵到咁多篇文... 真係辛苦晒喎... :50:

話時話... 人家同你十怨九仇嗎?... :@

小櫻上
發表於 9-8-2013 12:01:38 | 顯示全部樓層
林老師

輯錄於林老師fb,絕無修改
http://www.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16399166&extra=page%3D1
發表於 9-8-2013 12:50:30 | 顯示全部樓層
五毛猪在各區發言有五亳子{:1_229:}
發表於 9-8-2013 12:51:44 | 顯示全部樓層
五毛猪在各區發言有五亳子{:1_229:}
 樓主| 發表於 9-8-2013 14:12: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 post 根本不是聲討或論政,而且請不要吵鬧,但點解又變左質,如果只是吹吹水,不是更好嗎?{:1_220:}
發表於 9-8-2013 14:41:46 | 顯示全部樓層
因為有人要開工嘛, 一個POST 兩個半~
發表於 9-8-2013 15:17:49 | 顯示全部樓層
根本成件事既著眼點都唔係「粗口」呢到...
我理得佢講WTF又好,Hi Auntie都好啦...

依家係講緊人地法輪功擺左咁多年都冇人搞...
關青呢班HIHI去人地到搞事打人...
你班公安唔去拉人,就咁企係到做乜狗...

你試下我拉條BANNER係百老匯同豐澤門口...
睇你畀唔畀人拉返差館...
傻的嗎...
發表於 9-8-2013 16:00:57 | 顯示全部樓層
林慧思講X阿伯有片段曝光 (14:02)
林慧思講「X阿伯有」粗口片段曝光,第41秒


有網民上傳林慧思老師在街頭與警員爭執的新片段,林在片段中與警員爭論,並爆了一句:「X阿伯有」。
該片段於昨日上傳至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片長約6分26秒。從片段中可見,林慧思當時就法輪功、青關會的問題與警員爭執,投訴青關會騷擾法輪功抗議。一名男警員走前,向林慧思稱不要搞到騷亂,破壞公安,林當時激動地回應稱,不要嚇人,警員叫林身旁一名男子不要講粗口,該名男子回應稱無人講粗口,這時,林慧思立即回應:「X阿伯有,你拉我呀,講粗口不是違法。」

其後,林慧思一邊拍掌一邊指警察是公安,又拿出手機拍攝該名警員,指對方恐嚇她,又指香港廿三條仍未立法,並要求抄下該名警員的編號。

早前,林慧思已就當日爭執中,講出八公、八婆、賤人、「what's the fxxk」的英文粗口,向學校、家長和學生道歉。事件引起社會兩極爭論,更引發上周日(4日)兩派不同意見的人在旺角抗議並對峙。

發表於 9-8-2013 17:52: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冬暖夏涼小恐龍 於 9-8-2013 11:18 PM 編輯

点解吾提圍著法輪功!警方無解釋!
發表於 9-8-2013 18:14:07 | 顯示全部樓層
唔好意思咁多位。
我暫時鎖一鎖post先。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Toysdaily 玩具日報

GMT+8, 23-12-2024 09:56 AM , Processed in 0.03277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